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1319—2003 国境口岸病毒性肝炎检验规程 Examination codes for viral hepatitis at frontier port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04-02-01实施 2003-08-1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1319—2003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人境检验检疫 局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晨光、柴宏森、望哲、侯明、李智慧、周沫、常春雨。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I SN/T1319—2003 国境口岸病毒性肝炎检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的检验规程及报告 方法。 本标准适合于国境口岸内病毒性肝炎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990—1995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15999—1995丁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17010—1997甲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病毒性肝炎 viralhepatitis 由肝炎病毒(主要包括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和戊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传染病。 4:检验对象 口岸内病毒性肝炎的检验对象包括: 入出境体检人员; 一国境口岸公共场所、饮食行业从业人员; 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申请检验人员。 5检验程序 5.1准备 5.1.1标本的核查 标准的核查工作重点为以下几个方面: 核实化验单与标本的相符性; 检查并记录有无溶血和黄疽等情况; 检查样品容器有无破损和遗漏情况。 5.1.2制样 将血清放1h后,3000r/min离心15min,吸取血清进行检验。 5.1.3血清保存 离心后的血清如在三天内检验,可在2℃~8℃冰箱保存;短期内可在一20℃以下保存,长期可在 一70℃以下保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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