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_65.020. 40 B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621—1996 母树林营建技术 The techniques used in silviculture for seed production stand 1996-11-27发布 1997-07-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GB/T16621-1996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定义· 3 选建母树林 4 营建母树林 5 母树林经营管理. 6母树林设计方案… 7 技术档案 附录A(标准的附录) 主要造林树种选建母树林林分技术要求 附录B(标准的附录) 主要造林树种母树林盛果期最终每公顷保留株数 附录C(标准的附录) 母树林设计方案 附录D(标准的附录) 母树林营建常用表格 GB/T16621--1996 前 母树林是主要的林木良种生产基地。为了规范母树林营建工作,提高母树林建设质量,保证种子遗 传品质,在总结了二十多年母树林建立经验的基础上,采用最新的科研成果,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两部分,正文部分规定了采用的定义、母树林选建、营建、经营管理、设计方案及技术档 案的具体技术内容;附录部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选建母树林林分技术要求、主要造林树种母树林盛果 期最终每公顷保留株数、母树林设计方案及常用表格等。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林木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所、西北林学院负贵起草,由林业部种苗总站良种处、中国林科院 林研所协作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大兴、张懿藻、管长岭、游应天、黄铨、王江、刘晓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母树林营建技术 GB/T 16621---1996 The techniques used in silviculture for seed production stand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选建与营建母树林的条件、方法和经营管理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主要造林树种的母树林。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母树林 seed production stand 优良天然林或种源清楚的优良人工林,通过留优去劣疏伐,或用优良种苗以造林方法营建的,用以 生产遗传品质较好的林木种子的林分。 2.2 优良木 superior tree 在林分内生长健壮、干形良好、结实正常,在同龄的林木中树高直径明显大于林分平均值的树木。 2.3 劣等木 inferior tree 在林分内生长不良、品质低劣、感染病虫害较重,在同龄的林木中树高直径明显小于林分平均值的 树木。 2.4中等木 intermediate tree 在林分中介于优良本和劣等木之间的树木。 2.5优良林分superior stand 在同等立地下,与其他同龄林分相比,在速生、优质、抗性等方面居于前列,通过自然稀疏或蔬伐,优 良木可占绝对优势,能完全排除劣等木和大部分中等木的林分。 2.6劣等林分inferior stand 与同等立地、相同林龄的林分相比,生长、材性、抗性处于劣势,优良木和中等木林冠郁闭度在0.2 以下的林分。 2.7中等林分 intermediate stand 介于优良林分和劣等林分之间的林分。 2.8 林分stand 内部结构特征基本相同,而与周围森林有明显区别的一片森林区段。 3选建母树林 3.1林地选择 3.1.1位置:母树林应在优良种源区或适宜种源区内,气候生态条件与用种区相接近的地区;地形平 缓,背风向阳,光照充足,不易受冻害的开旷林地。排水良好,海拔适宜,交通方便,周围100m范围内没 有同树种的劣等林分,面积相对集中,天然林在7hm²以上,人工林4hm²以上。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11-27批准 1997-07-01实施 1 GB/T16621-—1996 3.1.2土壤:选择高地位级或中等地位级的林地,生产力低的V、V地位级的林地,不能选作母树林。 3.2林分选择 3.2.1林龄:应选择同龄林,对异龄林的年龄控制在2个龄级以内。-般以中幼龄林最佳(红松天然林 可选近、成熟林)。 3.2.2郁闭度:在0.6以上。年龄小的林分,郁闭度宜大些;年龄大的林分,郁闭度宜小些。 3.2.3起源:不论是天然林或是人工林,都要选择实生的林分。 3.2.4组成:首先选择纯林,如选择混交林,日的树种不少于70%,天然红松林和红皮云杉林不少于 50%。 3.2.5选择优良林分,其林分技术要求见附录A。 3.3母树林选择步骤 3.3.1踏查:根据建立母树林的任务,深入现场全面踏查,了解林况地况,确定母树林候选林分。 :3.3.2标准地调查:在候选林分中,设置标准地进行调查,标准地总面积占候选林分的3%~4%。对林 相整齐、每块地形变化小的林分,调查面积可减少到1%~2%。标准地要均匀分布在林分内,面积在 0.1hm左右。 标准地立木的胸径、树高、枝下高、冠幅、冠长要每木实测,林龄用标准木年龄,立木的干形、皮型、冠 型、郁闭度、健康和结实状况实行目测。 标准地的自然因子(地形、坡度、坡向、海拔、植被、上壤)都要调查记载。 3.3.3母树林区划:母树林确定之后,要作好区划,标定母树林的周围界限,面积过大的林分,要区划经 营区,面积10~20hm²,修建必要的区划道,绘制母树林区划平面图,计算母树林的面积。 4营建母树林 4.1立地选择 4.1.1区域:在适生范围内,能正常生长发育,并能大量结实的地区。 4.1.2造林地选择海拔适宜、地势平缓、交通方便、上壤肥力中等、光照充足、周围100m范围内无同 种树的劣等林分或近缘种林分的地段。 4.2材料选择 4.2.1种源:有种源结论的树种,在优良种源区选择;无种源研究结论的树种,在本地或相邻地域选择。 4.2.2林分:在优良种源区内,选择优良林分作为种植材料选择的对象。 4.2.3采种母树:在优良(适宜)种源区优良林分内,选择优良木作为采种母树,尽量选择多个林分采 种,同--林分优良木之间,应距离50m以上。采种母树的株数不少于50株。 孤立木、病虫为害木、品质低劣木,不准用作采种母树。 4.2.4超级苗木选择:无力进行林分、单株选择采种时,若种源清楚、良好,可选超级苗作为新建母树林 的材料。选择标准为均值加2个标准差以上。 4.3育苗:种植材料可分株单采、单育,也可单采混育,或使用优良材料的嫁接苗。育苗方法与生产性育 苗相同。 4.4造林 4.4.1苗木选择:用超级苗(或1级苗)造林。 4.4.2整地:细整地、施足底肥,并采取必要的保摘或排涝措施。 4.4.3密度:初植密度为一般造林密度的30%~50%。 4.4.4幼林抚育:及时松土除草,防治病虫害,适当施肥,促进幼树生长。 5母树林经营管理 5.1母树林疏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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