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80 B 11 G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453.1—2008 代替GB/T16453.1—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Technical specification- Technique for erosion control of slope land 2008-11-14发布 2009-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6453.1—2008 前言 GB/T1645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分为六个部分: GB/T16453.1—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453.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 GB/T16453.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T16453.4—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16453.5—2008 技术规范 风沙治理技术;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GB/T16453.6—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崩岗治理技术 本部分代替GB/T1645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本部分与GB/T16453.1—1996相比,作如下修改: a) 在保土耕作中增加一条秸杆覆盖: 将1996年版的8.4.1改为“条件适合的地方,可一次性修成水平梯田[见3.2.4中a)]; b 石坎外坡坡度改为石坎稳定系数。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水利部提出。 本部分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 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松辽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珠 江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北京林业大学水 土保持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廷辅、刘万铨、廖纯艳、胡玉法、马至尊、鲁胜力、徐传早、佟伟力、宁堆虎、 郭索彦、张长印、赵永军、陈法扬、余新晓、丛佩娟、常丹东冯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6453.1—1996。 GB/T16453.1—2008 引言 GB/T16453.1一1996已经实施十余年,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 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水土保持工作的内容、性质等方面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根据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 技司、水土保持司的统一安排,进行了修订。 GB/T16453.1—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1范围 GB/T16453的本部分规定了坡耕地上采取保水保土耕作及修梯田的分类、适用条件和具体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全国各地水蚀地区和水蚀与风蚀交错地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645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16453.4一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3基本规定 3.1保水保土耕作 3.1.1保水保土耕作是一种耕作方法,是在坡耕地上结合每年农事耕作,采取各类改变微地形或增加 地面植物被覆,或增加土入渗,提高土壤抗蚀性能,以保水保土,减轻土壤侵蚀,提高作物产量为目的。 可分为以下4类方法: 闲地水平犁沟等。 第二类,增加地面植物被覆的保水保土耕作,主要有草田轮作、间作、套种、带状间作、合理密植、休 闲地上种绿肥等。 第三类,增加土壤人渗、提高土壤抗蚀性能的保水保土耕作,主要有深耕、深松、增施有机肥、留茬播 种等。 第四类,减少土壤蒸发的保水保土耕作,主要有地膜覆盖、秸秆覆盖等。 王质、降雨等条件,分别设置各类梯田,实行保土耕作和建设坡面小型蓄排水工程。对25以下未修梯 田的坡耕地,采用保土耕作。 3.1.3采用保土耕作的同时,在坡耕地内部及其上部外侧,尚需设置坡面小型蓄排工程,防止外水 进入。 3.1.4每一保土耕作的具体作法与有关规格尺寸,各有其不同的适应条件,应根据各地不同的地形、土 质、降雨和农事耕作情况,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3.2梯田 3.2.1根据地面坡度不同,可分为陡坡区梯田与缓坡区梯田。根据由坎建筑材料不同,可分为土坎梯 田、石坎梯田和植物坎梯田等。根据梯田的断面形式不同,可分为水平梯田、坡式梯田、隔坡梯田和反坡 梯田等,(见图1)。根据梯田的用途不同,分旱作物梯田、水稻梯田、果园梯田、茶园梯田、橡胶园梯 田等。 1 GB/T16453.1—2008 水平梯田 坡式带口 E EbEr 隔坡梯田 反坡角度一般≤” 反坡梯川 图1三类梯田断面示意图 和坡面小型蓄排水工程。对其中确定为梯田区的地段进行有关梯田的具体规划;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相 应的设计和施工。 3.2.3当梯田区以上坡面为坡耕地或荒地时,应部署坡面小型蓄排工程,防止地表径流进人梯田区。 我国南方雨多量大地区,梯田区内也应部署小型蓄排工程,以妥善处理梯田不能容蓄的雨水,保证梯田 的安全。坡面小型蓄排工程的技术要求按GB/T16453.4执行。 梯田防御暴雨标准,一般采用10a一遇3h~6h最大降雨,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可采用20a一遇 3h~6h最大降雨。根据各地降雨特点,分别采用当地最易产生严重水土流失的短历时、高强度暴雨。 3.2.4梯田类型的选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条件适合的地方,可一次性修成水平梯田。 b)在坡耕地土层较薄,或当地劳力较少的地区,可以先修坡式梯田,经逐年向下方翻土耕作,减 缓田面坡度,逐步变成水平梯田。 c) 在地多人少,劳力缺之,同时年降雨量较少、耕地坡度在15°~20°的地方,可以采用隔坡梯田。 土质丘陵和塬、台地区修土坎梯田;在土石山区或石质山区、取料方便地区修梯田时,就地取 材修成石坎梯田。 e) 丘陵区或山区的坡耕地(坡度一般为15°~25°),按陡坡区梯田进行规划、设计。东北黑土漫岗 区、西北黄土高原区的塬面,以及零星分布各地河谷川台地上的缓坡耕地(坡度15°以下),按缓 坡梯田进行规划、设计。 4第一类保水保土耕作 4.1等高耕作 4.1.1我国北方干旱少雨地区,耕作方向应基本沿等高线,有利于保水保土。我国南方多雨且土质粘 重地区,耕作方向应与等高线呈1%~2%的比降,适应排水,并防止冲刷。在横坡耕作基础上采取的沟 垄种植、休闲地水平犁沟等措施,其沟垄方向均可按此原则处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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