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25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ICS 65.060.10 T 6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659.2—2009 农业履带拖拉机 驱动轮 技术条件 Agricultural crawler tractors-Track idler-Requirement 2009-11-15发布 2010-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4659.2—2009 前言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0)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拖拉机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靳润生、杨东山、高福民、罗华、张明豪、柳玲文。 GB/T24659.2—2009 农业履带拖拉机马 驱动轮 技术条件 1范围 GB/T24659的本部分规定了农业履带拖拉机驱动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及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农业履带拖拉机齿面不加工的驱动轮(以下简称驱动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465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所有部分)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eqvISO6892:1998) 尺)(GB/T230.12009,ISO6508-1:2005,MOD) GB/T231.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31.1—2009,ISO6506-1: 2005,MOD)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8.1—2003,ISO2859-1:1999.IDT) GB/T3871.12农业拖拉机试验规程第12部分:使用试验 GB/T5617钢的感应淬火或火焰淬火后有效硬化层深度的测定(GB/T5617—2005,ISO3754: 1976,NEQ) GB/T6414—1999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eqvISO8062:1994) GB/T11351—1989铸件重量公差 JB/T5673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 通用技术条件 3技术要求 3.1驱动轮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3.2材料推荐采用ZG45Mn或符合表1所列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的铸造碳钢,在保证强度和使用寿 命的条件下,充许采用其他牌号的材料。 表 1 化学成分/% 机械性能 C Mn IS S P 抗拉强度Rm/MPa 延伸率A/% 0.40~0.50 0.70~1.10 0.30~0.60 ≤0.06 ≤0.06 >570 ≥12 a残余化学元素的含量应符合如下规定(%,≤):Ni0.30,Cr0.35,Cu0.30,Mo0.10,V0.05,其总量不超过 571.00%。成品的化学成分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GB/T24659.2—2009 3.3轮齿工作表面应淬火,采用表1的铸钢时,淬火表面的硬度为41HRC~47HRC;采用ZG45Mn 时,淬火表面的硬度为48HRC~54HRC。表面下5mm深处的硬度不低于35HRC,其余表面的硬度为 156HB~217HB。 3.4花键孔定心表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为3.2μm。 3.5齿圈端面跳动、齿根圆径向跳动及其直径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单位为毫米 齿圈端面对配合孔 齿根圆对配合孔 驱动轮外径 齿根圆直径公差 轴线的端面跳动 轴线的径向跳动 400~600 2 ±1 3 +2 >600~800 t1 >800 9V 3.6齿圈节距差的允许偏差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单位为毫米 项 目 数 值 齿圈节距公称尺寸 150 >150~200 >200 允许偏差值 9.0V ≤1.0 ≤2.0 3.7 铸件未注明尺寸公差应不低于GB/T6414—1999规定的CT10级。 3.8质量公差应不低于GB/T11351—1989规定的MT10级。 3.9加工表面应光洁,不应有损伤、裂纹等缺陷,非配合表面允许有占表面积1/5以内的蜂窝分布 3.10浇口、冒口的残余和毛刺应清除到产品图样或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的尺寸范围 3.11齿工作表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为50um,其他非加工表面的轻微缺陷和允许修补的铸造缺陷,其 种类、大小、数量和位置由产品图样规定。 3.12非加工表面涂漆按JB/T5673的规定 3.13驱动轮在拖拉机按GB/T3871.12规定进行使用试验期间不应损坏、失效。 4 试验方法 4. 1 化学分析方法按GB/T223(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 4. 2 材料拉伸性能试验按GB/T228的规定进行。 4.3 硬度检验按GB/T230.1和GB/T231.1的规定进行,检验位置按产品图样规定。 4. 4 淬硬层深度的测量按GB/T5617的规定进行。 4.5 主要尺寸偏差、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采用通用或专用量仪进行检验。 4.6 表面质量、涂漆检验用目测法进行(或用放大镜),裂纹检验用探伤仪器进行 4.7 使用试验按GB/T3871.12的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5.1.1每个驱动轮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合格证。 5. 1. 2 出厂检验项目按表4的规定,所有项目均检验合格后方能判定驱动轮合格。 2 GB/T24659.2—2009 表 4 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项目名称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机械性能未达要求 △ A 2 有效硬化层未达要求 3 硬度未达要求 △ 1 材料化学成分及偏差未达要求 △ 2 花键孔定心表面粗糙度未达要求 △ B 3 形位公差、尺寸公差未达要求 4 重量公差未达要求 △ 使用寿命未达要求 1 未注明尺寸公差未达要求 △ 2 浇冒口、毛刺未达要求 C 3 清砂未达要求 △ 4 轻微缺陷和允许修补的铸造缺陷未达要求 △ 5 涂漆未达要求 注:带“"的项目为应检验项目。 5.2 型式检验 5.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时,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式生产时,每五年进行一次;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5.2.2 型式检验项目按表4的规定。 5.2. 3 被检项目凡不符合第3章规定的要求时均称为不合格项,按不合格项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不合格分类见表4。 5.2.4抽样方案按GB/T2828.1的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I。一般情况 下,检查批为N=91件~150件,样本量为n=8件,样本量字码为D,AQL为接收质量限,Ac为不合格 接收数(合格),Re为不合格拒收数(不合格)。抽样判定方案见表5。 表5 不合格分类 A类 B类 C类 检验水平 I 样本量字码 D 样本量 8 AQL 6.5 15 40 Ac Re 1 2 3 4 7. 8

pdf文档 GB-T 24659.2-2009 农业履带拖拉机 驱动轮 技术条件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GB-T 24659.2-2009 农业履带拖拉机  驱动轮  技术条件 第 1 页 GB-T 24659.2-2009 农业履带拖拉机  驱动轮  技术条件 第 2 页 GB-T 24659.2-2009 农业履带拖拉机  驱动轮  技术条件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02-20 11:58:09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