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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220 B 41 G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330.4—2008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4部分:无古典猪瘟(猪瘟)区 Standard for specified animal disease free zone- Part 4: Classical swine fever free zone 2008-08-22发布 2008-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2330.4—2008 前言 GB/T22330《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目前分为14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无口蹄疫区; 第3部分:无猪水泡病区; 第4部分:无古典猪瘟(猪瘟)区;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 第6部分:无非洲马瘟区; 第7部分:无牛瘟区; 第8部分:无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区; 第9部分:无牛海绵状脑病区; 第10部分:无蓝舌病区; 第11部分:无小反兽疫区; 第12部分:无绵羊痘和山羊痘(羊痘)区; 第13部分: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 第14部分:无新城疫区。 本部分为GB/T22330的第4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于丽萍、黄保续、杨承谕、蔡丽娟、王树双、陈国胜。 GB/T22330.4—2008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4部分:无古典猪瘟(猪瘟)区 1范围 GB/T22330的本部分规定了无古典猪瘟(CSF,下简称猪瘟)区(或称CSF无疫病区)的要求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无古典猪瘟区的建立、评估和认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233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22330.1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第1部分:通则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发布 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GB/T22330.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适用于GB/T22330的本部分。 4潜伏期 猪在胎儿期一旦接触到CSF病毒就可能终身感染,通常在几个月的潜伏期后才出现临床症状。猪 出生后接触病毒后潜伏期为7天~10天,通常在感染后5天~14天具有感染性,但慢性感染时,在3个 月后才有感染性。 本部分规定猪瘟的潜伏期为40天。 5基本条件 5.1符合通则的相关规定。 5.2实施有效的动物卫生措施,阻止疫病从野猪向家猪的传播。 5.3按照猪瘟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猪群临床和实验室监测,结果呈阴性。 5.4禁止饲喂水。 6免疫无CSF区 符合第5章的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6.1该区内在过去12个月内没有发生猪瘟疫情; 6.2连续5年实施CSF疫苗接种; 6.3对6月龄到1岁的猪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至少连续6个月证明没有感染。 7非免疫无CSF区 符合第5章的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7.1实施扑杀政策而不进行接种疫苗的地区,至少6个月没有发生疫情。 1 GB/T22330.4—2008 7.2实施扑杀政策结合疫苗接种的地区,疫苗禁止使用至少12个月,且没有疫情发生。 8无疫区的恢复 8.1免疫无CSF区 若免疫无CSF区内发生猪瘟时,实施扑杀政策,最后一个病例扑杀后12个月,经实施有效的疫情 监测,确认后方可重新申请免疫无CSF区。 8.2非免疫无CSF区 施,在40天以上未发生CSF病例,可申请恢复非免疫无CSF区 8.2.1.1在疫点周围划定CSF家养猪控制区(包括至少半径为3km的内保护区和外围半径至少 10km的监测区)。 8.2.1.2扑杀饲养场内所有猪,销毁户体并进行彻底消毒。 8.2.1.3CSF疫点周围保护区:对临近饲养场感染CSF的可能性进行风险分析,如分析结果表明存在 明显风险时,则扑杀半径0.5km内所有家养猪;对保护区所有饲养场的猪只立即进行临床检查。 8.2.1.4在疫点周围监测区内所有病猪应送实验室作CSF诊断。 8.2.1.5对控制区内与感染猪场有直接或非直接接触的所有养猪场均需进行包括临床检查或血清学 或病毒学检查在内的流行病学调查,证明这些饲养场没有被感染 8.2.1.6实施防止病毒通过活猪、猪精液和猪胚胎、污染物、交通工具等进行传播的控制措施。 8.2.1.7如在控制区内实施紧急疫苗接种,则在接种疫苗的猪被全部屠宰前不能恢复无疫状态,除非 有区分疫苗接种猪和自然感染猪的有效方法 CSF 区。 GB/T22330.4—2008 7.2实施扑杀政策结合疫苗接种的地区,疫苗禁止使用至少12个月,且没有疫情发生。 8无疫区的恢复 8.1免疫无CSF区 若免疫无CSF区内发生猪瘟时,实施扑杀政策,最后一个病例扑杀后12个月,经实施有效的疫情 监测,确认后方可重新申请免疫无CSF区。 8.2非免疫无CSF区 施,在40天以上未发生CSF病例,可申请恢复非免疫无CSF区 8.2.1.1在疫点周围划定CSF家养猪控制区(包括至少半径为3km的内保护区和外围半径至少 10km的监测区)。 8.2.1.2扑杀饲养场内所有猪,销毁户体并进行彻底消毒。 8.2.1.3CSF疫点周围保护区:对临近饲养场感染CSF的可能性进行风险分析,如分析结果表明存在 明显风险时,则扑杀半径0.5km内所有家养猪;对保护区所有饲养场的猪只立即进行临床检查。 8.2.1.4在疫点周围监测区内所有病猪应送实验室作CSF诊断。 8.2.1.5对控制区内与感染猪场有直接或非直接接触的所有养猪场均需进行包括临床检查或血清学 或病毒学检查在内的流行病学调查,证明这些饲养场没有被感染 8.2.1.6实施防止病毒通过活猪、猪精液和猪胚胎、污染物、交通工具等进行传播的控制措施。 8.2.1.7如在控制区内实施紧急疫苗接种,则在接种疫苗的猪被全部屠宰前不能恢复无疫状态,除非 有区分疫苗接种猪和自然感染猪的有效方法 CSF 区。
GB-T 22330.4-2008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4部分:无古典猪瘟(猪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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