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25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ICS 13.080 B 11 G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773—2008 代替GB/T15773—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Regulation of acceptance 2008-11-14发布 2009-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5773—2008 目 次 前言 引言 范围 1 2 验收分类 3 总则 3. 1 基本要求 3. 2 纸质文件 3. 3 验收重点 4 单项措施验收 4. 1 验收条件 4. 2 验收组织 4.3 验收内容 4. 4 验收程序 4.5 验收成果 5阶段验收 5. 1 验收条件 5.2 验收组织 5.3 验收内容 5. 4 验收程序 5. 5 验收成果 6 竣工验收 6. 1 验收条件 6.2 验收组织 6.3 验收内容 6. 4 验收程序 6.5 验收成果 6.6 验收评价标准 7技术档案. 7. 1 基本要求 7. 2 主要内容 7.3 管理与使用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各项治理措施验收质量要求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各项治理措施质量测定方法 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各项治理措施成果统计要求·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验收抽样比例与主要成果表格式 20 GB/T15773—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5773一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本标准与GB/T15773—1995相比,作如下修改: a) 修正了适用范围,明确了验收对象的投资方,包括中央、地方和引用外资。 b) 验收分类中,明确了纸质文件的要求,并将脚注做了修改: 1)增加“及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公司”。 2)将“乡级政府”修改为“乡级政府或以上”。 3)将“县级”修改为“县级政府或以上”。 c) 验收组织中去掉“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等,改“实施主持单位” 为“项目责任主体”。 d) 对原标准4.3.1做了修改,将原标准中按措施的五个方面进行验收,改为按实际完成措施的数 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验收申请报告中,增加了监理单位的阶段监理报告。 e) f) 提出了补充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 C和附录D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水利部提出。 本标准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上中游管理局、黄 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松辽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珠江水 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 持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巧甫、刘万铨、苏仲仁、周录随、范起敬、郭索彦、鲁胜力、宁堆虎、张长印、 陈法扬、余新晓、陈丽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773—1995。 II GB/T157732008 引言 GB/T15773一1995已经实施十余年,对我国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 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水土保持工作的内容、性质等方面也发生了深刻 的变化。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行为,根据水利部国际 合作与科技司、水土保持司的统一安排,对GB/T15773一1995进行了修订。 IV GB/T1577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的分类,各类验收的条件、组织、内容、程序、成果要求、成果评 价以及建立技术档案的要求。 工程等水土保持工程的验收。群众和社会出资的水土保持治理的验收可参照执行;大中流域或县以上 大面积重点治理区的验收,也可参照本标准。 2验收分类 2.1单项措施验收 在水王保持综合治理实施过程中,施工承包单位按合同完成了某一单项治理措施时,应由实施主 持单位及时组织验收,评定其质量和数量。对工程较大的治理措施(如大型淤地坝、治沟骨干工程 等),施工承包单位在完成其中某项分部工程(如土坝、溢洪道、泄水洞等)时,实施主持单位也应及时组 织验收。 2.2阶段验收 每年年终,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主持单位,按年度实施计划完成了治理任务时,应由项目主管单 位3组织阶段验收,并对年度治理成果作出评价。 2.3竣工验收 一届治理期(一般五年左右)未,项目主管单位按水王保持综合治理规划全面完成了治理任务时,应 由项目提出部门"组织全面的竣工验收,并评价治理成果等级。 3总则 3.1基本要求 三类验收均应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组织、内容、程序和成果要求 3.2纸质文件 三类验收均应以相应的合同、文件和有关的规划、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以及技术文件为 验收依据。 3.3验收重点 三类验收的重点均应为各项治理措施的质量和数量(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不计其数量)。在竣工验收 中,还应着重于治理措施的单项效益与综合效益 4单项措施验收 4.1验收条件 各项治理措施的施工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划、设计和施工合同,完成某一单项治理措施或重点工程 的某一分部工程施工任务,施工现场整理就绪,施工质量、数量符合要求,并有工程监理单位的单项措施 1)施工承包单位一般为农户、联户、专业队及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公司。 2) 实施主持单位一般由乡级政府或以上组成的小流域治理指挥部。 项目主管单位一般为县级政府或以上水土保持主管部门。 项目提出部门是国家(或季托流域机构)、省水十保持主管部门, 1

pdf文档 GB-T 1577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GB-T 1577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第 1 页 GB-T 1577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第 2 页 GB-T 1577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02-13 02:23:03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