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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1.100.01;87.060.10 G 5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37—2006 代替GB/T1637—2003GB/T1638—2003 可溶性还原染料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Solubilised vat dyes-Determination of shade and relative strength 2006-08-01发布 200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637—2006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637—2003《可溶性还原染料 +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和GB/T1638—2003 《可溶性还原染料印花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本标准与GB/T1637—2003和GB/T1638—2003的主要差异为: 本标准整合了GB/T1637—2003和GB/T1638—2003; 将标准名称规范为《可溶性还原染料色光和强度的测定》(GB/T1637和GB/T1638的标 题,本标准的标题)。 取消了对印花机的具体规定及印花前对滚筒印花机的调试过程[GB/T1638的5(b)、6.3.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姬兰琴、沈日炯、彭孝军。 GB/T1637于1977年首次发布为化工部颁标准HG2-1130一1977;1979年制定为国家标准 GB1637—1979,2003年第一次修订为GB/T1637—2003;GB/T1638于1977年首次发布为化工部颁 标准HG2-1131—1977;1979年制定为国家标准GB1638—1979,2003年第一次修订为GB/T1638 2003。2006年第二次修订并整合为GB/T1637—2006。 I GB/T1637—2006 可溶性还原染料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可溶性还原染料色光和强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可溶性还原染料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374一1994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3原理 用可溶性还原染料试样与同品种的标准样品于同一条件下,在棉、蚕丝纤维上进行染色或印花,然 后以标准样品的染色强度为100分,色光为标准,进行自测比较或仪器测量比较,评定试样的色光和 强度。 4试剂和材料 试剂和材料应符合GB/T2374一1994中第3章的有关规定。 a) 溶解盐B:工业品; b) 硫代双乙醇:工业品; 淀粉:小麦淀粉; c) d) 合成龙胶:工业品; e) 太古油:工业品; f) 皂片:工业品,应不含荧光增白剂,并需符合下列要求(以干质量计),见表1。 表1皂片质量要求 项 目 技术指标 游离碱(以NazCO,计)(质量分数)/% 0.3 游离碱(以NaOH计)(质量分数)/% 0.1 总脂肪物/(g/kg) 850 制备肥皂混合脂肪酸冻点/℃ 30 碘值 50 含水率(质量分数)/% 5 5设备 设备应符合GB/T2374—1994中第5章的有关规定。 a)加浆器:50mL玻璃甘油注射器或其他工具; 印花机:实验室用小型印花机; b) GB/T1637—2006 汽蒸箱:加压直接汽蒸箱(表压为50kPa)或常压饱和蒸汽汽蒸箱; c) d)电热恒温烘箱或蒸汽烘筒。 6试验方法 6.1 棉纤维染色方法 6.1.1一般条件 染色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1994的有关规定。染色方法的选择需根据具体品种、性能,以 给色力最高为原则。染色深度根据具体品种选定,以符合分档清晰为原则。 6.1.2染色条件 可溶性还原染料根据性能不同,如表1所示,规定了四种染色方法的染色条件。各种染色方法染色 的基本工艺条件如下: 染色深度:根据具体品种确定,以符合分档清晰为原则: 染色织物质量:5g棉纱(棉布)或10g棉纱; 染色浴比:5g棉纱(棉布)为1:40;10g棉纱为1:20; 染色时间:45min。 染色其他条件见表2。 表2 染色条件 染色方法 方法1 方法2 方法3 方法4 亚硝酸钠浓度/(g/L) 5~10 5~10 10~15 5~10 无水硫酸钠浓度/(g/L) 25~50 25~50 25~50 25~50 染液总量/mL 200 200 200 200 入染温度/℃ 50 30 60 室温 染色温度/℃ 25 70 25 室温 6.1.3染料溶液的配制 准确称取染料标样和试样各若干克(称准至0.0005g)分别置于500mL烧杯中,加蒸馏水少许调 成浆状,续加80℃以下蒸馏水(易氧化的品种,宜用冷水溶解)200mL,加无水碳酸钠0.5g,充分搅拌使 其全部溶解,冷却至室温后,移人5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备用。 6.1.4染浴配制 以标准样品染色深度为5%(owf),亚硝酸钠浓度为10g/L,无水硫酸钠浓度为50g/L,染色用5g 棉布(或棉纱),浴比1:40.用方法1染色为例,于五个染缸中按表3配制染浴。 表3染浴配制 单位为毫升 1 2 染缸编号 4 5 2.5g/500mL标样染液 47.5 50.0 52.5 2.5g/500mL试样染液 50.0 52.5 100g/L亚硝酸钠溶液 20 20 20 20 20 200g/L无水硫酸钠溶液 50 50 50 50 50 加蒸馏水至总体积 200 200 200 200 200 6.1.5染色操作 将已用沸腾的蒸馏水煮过并淋干的棉布或棉纱编号,顺序浸人染缸中,按表1规定的人染温度进行 染色,勤加翻动,在30min内将染液温度调整至染色温度,保温续染15min,共计染色45min。取出,均 2 GB/T1637—2006 匀甩干,然后进行显色处理。 6.1.6显色处理 显色条件为: 显色溶液:硫酸浓度为20mL/L~35mL/L。 温度:室温~80℃。 浴比:棉布1:100;棉纱1:50。 将染毕的棉布或棉纱浸人上述显色液中,勤加翻动,进行显色。显色温度、时间和酸的用量需根据 具体品种选定。 6.1.7后处理 将显色后的棉布或棉纱充分水洗,用浓度为5g/L的无水碳酸钠溶液进行中和处理1min~2min, 甩干,然后在每升含有3g皂片和无水碳酸钠浓度1g/L的皂液中,按浴比棉纱1:50,棉布1:100煮 沸15min,取出,洗净,甩干,在60℃以下干燥或晾干。 6.1.8染色结果的评定 按GB/T2374—1994中第6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6.2蚕丝染色方法 6.2.1一般条件 染色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1994的有关规定。染色方法的选择须根据具体品种、性能,以 给色力最高为原则。染色深度根据具体品种选定,以符合分档清晰为原则。显色温度和氧化剂(重铬酸 钾)、释酸剂(硫氰酸铵)的用量,需根据具体品种氧化的难易,选择确定。 6.2.2前处理 织物质量为2g,按浴比1:100在80℃~90℃蒸馏水中处理10min,取出,水洗,甩干备用。 6.2.3染料溶液的配制 准确称取染料标样和试样各若干克(称准至0.0005g),分别置于500mL烧杯中,加蒸馏水少许调 成浆状,续加80℃以下热水(易氧化的品种,宜用冷水溶解)200mL,充分搅拌,使染料全部溶解,溶液冷 却至室温后,移人1000mL的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备用。 6.2.4染浴配制 以染色深度1%(owf)为例,于五个染缸中按表4配制染浴。甲酸溶液在染色15min后加人。 表4染浴配制 单位为毫升 染缸编号 1 2 3 4 5 0.5g/L标样染液 38 40 42 0.5g/L试样染液 40 42 100g/L太古油溶液 10 10 10 10 10 100g/L雕白粉溶液 2 2 2 2 2 100g/L乙酸溶液 10 10 10 10 10 100g/L甲酸溶液 10 10 10 10 10 加蒸馏水至 200 200 200 200 5200 6.2.5染色操作 将蚕丝织物编号,顺序浸入染缸中,勤加翻动,在室温染色15min,将织物提离液面,加人甲酸溶 液,续染15min,再在15min内升温至80℃,继续染色30min,取出,然后进行显色。 6.2.6显色及后处理 显色溶液的组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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