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PPMA02-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团体标准
T/CAPPMA02-2017
天然水域冻鲢、鳙鱼制品
2017-6-7发布 2017-7-6实施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发布T/CAPPMA02-2017
1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千岛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大湖水殖股份
有限公司、安徽富煌三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鄱阳湖豫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市连环湖渔
业有限公司、前郭尔罗斯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查干湖渔场、杭州千岛湖千发任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绿耕耘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兴利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林千
岛湖商贸有限公司、江苏任天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颖萍、徐明江、汪建敏、何光喜、陈丽纯、王晶、任干、方华冠、许懿、
汪子夏、姚洪正、王金朋、王玉琴。T/CAPPMA02-2017
2天然水域冻鲢、鳙鱼制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冻鲢、鳙鱼制品的产品品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水域的鲢(Hypophthalmichthysmolitrix)、鳙(Aristichthysnobilis)活鱼为原
料,经预处理(去鳞、去内脏、清洗)、分割、调理、包装、速冻、冻藏等相应工序加工而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30891水产品抽样规范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C/T3108鲜活青鱼、草鱼、鲢、鳙、鲤
T/CAPPMA01天然水域活鲢、鳙鱼分割规范
3产品品种
3.1鱼头:净鱼头(整个)、分割鱼头(半个)、鱼鳃肉、鱼唇、鱼脸、月牙肉。
3.2鱼身:鱼中骨、背脊肉(鱼块)、腹肋肉、鱼排、鱼腩、鱼鳍。
3.3鱼尾。
3.4鱼鳔、鱼籽。
4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4.1.1原料鱼:应是天然水域的鲢、鳙,品质应符合GB2733、SC/T3108规定。
4.1.2其他食品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4.2生产
生产过程应符合T/CAPPMA01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4.2.1冻品感官
产品完整、坚硬,无软化、破碎现象。T/CAPPMA02-2017
34.2.2解冻后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解冻后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外观净鱼头(整个):鱼头完整性好,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明亮;外表无淤血、无磕碰伤痕、
无皮下出血;无残留鱼鳃、内脏、黑膜和杂质。
分割鱼头(半个):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明亮;外表无淤血、无磕碰伤痕、切面平整、
无皮下出血,无残留鱼鳃、内脏、黑膜和杂质。
鱼鳃肉:核桃型肉质白嫩、完整不破碎,外表细腻光滑。
鱼唇:呈完整的鱼唇形态,无磕碰淤血。
鱼脸:形状完整、大小适宜,肉质细腻有弹性。
月牙肉:形状完整,肉质白嫩,无破碎。
鱼中骨:骨中两边嵌肉,无分离状态,肉质白嫩。
背脊肉(鱼块):皮下呈正常红色颜色,带有白色肉块,红白相间无互渗浸染现象。
腹肋肉:皮下带少量肉质,长条白色鱼肉无断裂。
鱼排:带少量鱼皮,肉质均呈乳白色,鱼骨鱼肉无分离现象。
鱼腩:形状完整,无碎肉,均呈乳白色。
鱼鳍:鱼鳍带少许鱼肉,鱼鳍鱼肉无分离现象,无粘稠粘液。
鱼尾:鱼皮表面具有固有花纹,带少许鱼鳍,肉质夹杂少量红肉,无粘稠粘液。
鱼鳔:整体呈乳白色,无血丝、无鱼油,内泡、外泡不分离。
鱼籽:形状完整,无内脏夹杂,籽粒呈正常绿色状态。
色泽 具有该类产品固有色泽及花纹,有光泽,无变色现象。
气味 具该类产品特有滋味,无异味。
组织 肌肉组织紧密有弹性,鱼肉无异常。
杂质 鱼体清洁、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理化指标
冻品中心温度≤-18℃。
4.4安全指标
应符合GB2733的规定。
4.5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4.6净含量
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要求T/CAPPMA02-2017
45.1.1感官检验
在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将试样倒在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按本标准4.2条要求
对解冻前和解冻后的感官逐项进行检验。当解冻状态下不能确定气味和肌肉组织时,应对产品进行蒸
煮试验。
5.1.2解冻
样品打开包装,放入不渗透的薄膜袋内捆扎封口,置于解冻容器内,以室温的流动水或搅动水将
样品解冻至完全解冻。判断产品是否完全解冻可通过不时轻微挤压薄膜袋,挤压时不得破坏鱼的质地,
当感官没有硬心或冰晶时,即可认为产品已经完全解冻。
5.2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6检验规则
6.1组批
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的条件下,同一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6.2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每批次至少抽3个最小独立包装样品,样品量不少于2kg。样品分为二份,分别作检样与留样。
6.3出厂检验
6.3.1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挥发性盐基氮、中心温度、净含量。
6.4型式检验
6.4.1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
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
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e)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6.4.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6.5判定规则
6.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判为合格品。
6.5.2安全指标(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时,允许加倍抽
样将此项指标复验一次,按复验结果判定本批产品是否合格;若有二项或二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规定时,
则判本批产品不合格。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标签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食品标T/CAPPMA02-2017
5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标签上注明该品种鱼的常用名称;
b)标签上应恰当注明产品来自水域的说明。
7.2包装
所用塑料袋、纸盒、瓦楞纸箱等包装材料应洁净、无毒、无异味、坚固,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7.3运输
应用冷藏或保温车船运输,保持冷藏车温度≤-15℃。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异
味、有腐蚀性等货物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止挤压、烈日曝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严禁抛掷。
7.4贮存
7.4.1贮藏库温度应≤-18℃,库温波动应保持在±2℃。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等级、批次的鲜
冻鱼制品应分别堆垛,并用垫板垫起,与地面距离不少于10cm,与库壁距离不少于30cm。堆放高度以
纸箱受压不变形为宜。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等货物混存。
7.4.2贮藏库应清洁、卫生、无异味,应防止虫害和有害物质的污染及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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