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FLX012-2021ICS11.220 B41 梅花鹿检疫规范 QuarantinestandardforSikaDeer 2021-06-07发布 2021-06-07实施 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协会发布东丰县鹿业标准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I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协会、长春市乾艺生物 科技研究院、东丰县梅花鹿科技服务中心、东丰县畜牧总站、东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东丰县农 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长春市农业科学院、吉 林农业科技学院、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县文福种鹿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铁军、徐海录、张秀娟、张晓彤、李鸿昌、陈东升、鞠贵春、刘若军、刘毅、 宋军、宋世贵、李男、崔鹤馨、权心娇、王宏青、韩志涛、张爱武、李和平、魏吉祥、吴旻、王晓红、 张鸿、赵春梅、田桂华。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DFLX012-2021 1梅花鹿检疫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工饲养梅花鹿检疫对象、要求、检疫程序、结果处理和档案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饲养梅花鹿的活体产地检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646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 SN/T1181口蹄疫检疫技术规范 SN/T1310动物结核病检疫技术规范 SN/T2701动物炭疽病检疫技术规范 SN/T2733小反刍兽疫检疫技术规范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2020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2020年修订版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 《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 3检疫对象 按《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2020年6月8日)》规定的项 目。 4要求 4.1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应符合规定。 4.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4.3临床检查健康。 4.4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梅花鹿,检测结果合格。 4.5调运鹿应符合动物健康标准。调运鹿精液,其供体鹿应符合相应动物健康标准。 5检疫程序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DFLX012-2021 25.1申报 5.1.1申报受理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 应当及时派出动物检疫员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1.2申报时间 供屠宰的鹿应提前3天申报。出售继续饲养的和供观展的以及提供精液的鹿应提前15天申报。 5.2查验资料 5.2.1动物检疫员应查验鹿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 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认鹿场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 5.2.2动物检疫员应核对鹿的数量和耳标,查验鹿场鹿只死亡情况,确认证物是否相符。 5.3临床检疫 5.3.1检查方法 5.3.1.1群体 通过静态、动态和食态观察。查看动物群体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运动状态、饮水饮食情况 及排泄物状态等。 5.3.1.2个体 通过视诊、触诊、听诊、气味和肢体形态检查动物个体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 黏膜、胸腹部及体表淋巴结,排泄动作及排泄物性状等。 5.3.2检疫内容 5.3.2.1口蹄疫 口腔黏膜、蹄部和乳房部皮肤是否发生水疱和溃烂,体温和鼻镜是否正常。 5.3.2.2布鲁氏菌病 母鹿是否发生流产或乳腺炎,公鹿是否有发生睾丸炎或附睾炎,公鹿和母鹿是否有关节炎和滑液炎。 5.3.2.3结核病 检查多种组织和器官是否形成肉芽和干酪样、钙化结节。 5.3.2.4炭疽 是否高热,体表可视黏膜是否呈蓝紫色和天然孔出血。 5.3.2.5小反刍兽疫 检查是否有发热、口炎、腹泻、肺炎的症状。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DFLX012-2021 35.4实验室检测 5.4.1对怀疑患有本文件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鹿或必要时,应进行实验室检测。 口蹄疫按SN/T1181,布鲁氏菌病按GB/T18646,结核病按SN/T1310,炭疽病按SN/T2701,小反刍 兽疫按SN/T2733规定的方法检测。 5.4.2实验室检测应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经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符合条件的实验室承担,并 出具检测报告。 6结果处理 6.1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6.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应进行如下处理: a)发现患有本文件规定检疫对象以外鹿疫病,影响鹿健康的,应按规定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b)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重大鹿疫情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 急条例》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c)病死动物应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d)应做好免疫后抗体与患病鹿抗体检测的区分。 6.3在鹿运输前和卸载后,应对运载工具进行清洗消毒。 7档案记录 7.1鹿场应填写检疫申报单,检疫申报单按要求填写。 7.2检疫工作记录。应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鹿场法人姓名、地址、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 检疫地点、检疫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鹿场法人签名。 7.3记录保存。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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