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10 F 10 备案号:35788-2013 吉 林 DB22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1654—2012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y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measurement data set acquisition system 2012 - 12 - 17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 - 01 - 01 实施 发 布 DB22/T 1654—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吉林)。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烟草有限公司延吉卷烟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维琦、张家库、王淑香、高守刚、李欣、吴秋、王肇虹、王子乔、张进、李 华、李巍。 I DB22/T 1654—2012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系统(以下简称采集系统)的通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系统 system for energy measurement data set acquisition 安装在用能单位,能实现获取各种能源的计量数据,并完成数据累计、数据存储及与数据中心进行 数据通讯的装置。 3.2 能源计量管理软件 management software for energy metering 安装在采集系统终端,满足能源计量管理需求的应用程序。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及结构要求 4.1.1 外观要求 表面应清洁、无裂纹、无褪色及永久性污渍,无划痕和明显变形;数字显示清晰正确,开关按键操 作灵活、可靠,文字符号和标记清晰。 4.1.2 结构要求 系统设备结构合理、牢固。零部件连接坚固无松动。 4.2 功能要求 4.2.1 系统设置功能 1 DB22/T 1654—2012 系统应能对如下信息进行设置: ——采集设备信息:设备通讯地址、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倍率、单位、通讯接口参数等; ——终端数据传输相关信息:设备唯一编号、服务器 IP 地址、通讯端口、终端 IP 地址、转存数据 间隔、数据采样间隔、上报延时、转存开始时间、数据存储时长等; ——系统时间。 4.2.2 数据采集 按用能单位能源管理需求,应能采集相关数据。 4.2.3 上传采集数据 系统预留上传采集数据功能,在接受命令时,应能按要求进行上传。 4.2.4 验证码功能 终端应设有接受、修改、存储数据安全的验证码。 4.2.5 提取离线数据功能 终端应设有接受提取离线数据命令的功能,并按要求上传离线数据。 4.2.6 提取实时数据功能 终端应设有接受提取实时数据命令的功能,并按要求上传实时数据。 4.2.7 存储功能 系统应具备数据存储功能,转存数据不少于1个月,日累计数据不少于3个月,月累计数据不少于1 年。 4.2.8 断电保护功能 系统交流供电电源断电后,设备自备电源应保证8小时内系统数据不丢失。 4.3 数据采集设备要求 系统配备的能源计量仪表应具备通讯功能,其准确度等级应符合GB 17167的规定,经检定合格,并 在检定有效期内。 4.4 数据有效位数 采集系统中同类数据有效位数应满足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要求。 4.5 数据传输可靠性 4.5.1 数据采集成功率 数据采集成功率按式(1)计算: Ks = 式中: 2 Ne ´ 100% .................................... (1) NT DB22/T 1654—2012 Ks——数据采集成功率; Ne——单个数据采集循环中成功采集到终端的数据个数; NT——单个数据采集循环中全部需要采集的数据个数。 在实际工作条件下,采集成功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采集成功率 数据传输方式 采集成功率 有线 ≥95% 无线 ≥90% 4.5.2 采集总差错率 采集总差错率按式(2)计算: Ke = N De ´ 100% ....................................(2) NT 式中: Ke——采集总差错率; NDe——单个数据采集循环中,采集到终端的错误数据个数。 在实际工作条件下,采集总差错率应为0。 4.6 通讯网络 系统的通讯网络应正常工作,保证数据通讯质量。 4.7 绝缘电阻 系统中设备外壳及可触及部分与其电源端子之间施加直流500 V电压时,其绝缘电阻不小于5 MΩ。 4.8 设备安装质量 系统中计量设备、数据采集终端(分站)及其它设备的安装应符合GB 50303 的有关规定和产品技 术要求。 4.9 接地 系统的各设备应具有良好的接地系统,每个设备的接地均应通过接地干线与接地体连接。单独设置 接地体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如下: ——环境温度:15 ℃~35 ℃; ——相对湿度:45%~75%; ——系统工作现场不应有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磁场和振动; 3 DB22/T 1654—2012 ——系统工作现场无腐蚀性气体和液体。 5.2 系统功能验证 通过实际运行验证系统各功能。 5.3 断电保护功能试验 切断系统供电电源,8小时后供电,观察数据是否丢失。 5.4 绝缘电阻测试 对系统各设备的外壳及可触及部分与电源端子间用兆欧表施加500 V直流电压后,测试其绝缘电阻。 5.5 接地电阻测试 采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系统各设备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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