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040.03 A 00 吉 DB22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1893—2013 政务大厅信息发布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Information publication government affair hall 2013 - 11 - 04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 - 12 - 04 实施 发 布 DB22/T 1893—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协调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田桂英 李桂君 李宁 何超 郭妍 蔡英华 张学民 王文魁 I DB22/T 1893—2013 政务大厅信息发布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信息发布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发布内容、发布要求、申 请发布方式、监督和改进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信息发布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政务服务信息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information 政务大厅面向服务对象提供政务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办理依据、方式方法、流程、要求及结果,并 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字、文书、数据、符号等信息。 2.2 政务服务事项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items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申请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 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2.3 服务对象 service object 依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对行政审批事项提出申请,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 服务事项提出需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注:本标准所称服务对象等同行政相对人。 2.4 政务大厅 government affair hall 各级人民政府面向社会设立的,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 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提供服务、实施监督的办公机构。 2.5 服务窗口 service window 根据部门委托,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窗口。 2.6 窗口单位 window unit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职能部门派驻政务大厅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机构。 1 DB22/T 1893—2013 3 基本要求 3.1 各级政务大厅应指定工作机构统一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的发布。通过同级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 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信息。 3.2 政务大厅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行信息发布。 3.3 政务服务信息发布工作机构的职责。 a) 建立、管理基于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服务专栏; b) 组织编制政务服务目录; c) 组织服务窗口的政务信息报送; d) 维护和更新政务大厅网站、专栏、电子告知等系统的政务服务信息; e) 对拟发布的政务服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3.4 政务大厅以及各服务窗口有义务提供政务服务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向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其他费用。 3.5 政务大厅应指导和监督各服务窗口单位在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的工作。 4 信息发布的内容 4.1 公开政务信息 4.1.1 政务大厅管理机构及服务窗口应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政务信息之日起 30 日内发布。 4.1.2 服务窗口变更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在变更后工作日 24 小时之内在本级政务大厅网站、政务大 厅公示屏和 114 服务热线发布。 4.1.3 政务大厅机构应主动发布下列政务信息: a) 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领导分工; b) 集中受理的政务服务项目目录及办理窗口; c) 集中受理的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的项目调整情况; d) 集中受理的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的项目办理情况; e) 各部门窗口设置情况和对外办公电话,以及监督投诉电话; f) 办事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调查落实情况; g) 办件规则、服务规范以及管理制度; h) 按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4.1.4 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等信息,各窗口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在服务窗口提供或网站。 4.2 窗口单位主动发布的政务信息 4.2.1 窗口单位分管领导、窗口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4.2.2 窗口单位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 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等具体内容,以及与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相关的信息及办 理情况。 4.2.3 设立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的行政决定或公告。 4.2.4 窗口单位制定的与窗口服务有关的办事制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等。 4.3 政务大厅主动发布的信息 4.3.1 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DB22/T 1893—2013 4.3.2 4.3.3 4.3.4 4.3.5 4.3.6 4.3.7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和主要技术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资格、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名称、资质和许可范围、项目负责人。 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签约时间、合同期限。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国家规定的公告、公示和技术规范规定公布和交换的其他信息。 4.4 电子政务服务公开信息 4.4.1 电子政务服务公开信息包括: a) 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内容、办理主体、依据、条件、期限和监督渠道等信息项。提供网上 咨询、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结果反馈等在线服务; b) 网上咨询包括咨询对象、咨询标题、咨询内容等信息项; c) 表格下载包括表格名称、表格描述、填写说明等信息项; d) 网上申请包括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材料等信息项; e) 结果反馈包括办件名称、办结时间、办理结果等信息项。 4.5 窗口单位应报送的信息 4.5.1 4.5.2 4.5.3 4.5.4 4.5.5 4.5.6 国家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活动和领导的重要批示。 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 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创新性做法。 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 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经验材料、学术文章等内容。 4.6 不予发布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发布。 5 信息发布方式 5.1 政务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项目调整及审批形式等信息,应当以当面告知、书面告知、电话通知、 手机短信、政务大厅网站、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和智能终端等方式发布。 5.2 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及结果,应当以当面告知、书面告知、电话通知、手机 短信、政务大厅网站和手机网站发布、政务大厅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发布等方式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5.3 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政务大厅管理机构或窗 口单位制定的与行政审批有关的窗口办事制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等,应当通过新闻媒体、政府公报、 政府网站、政务大厅网站、部门网站以及政务大厅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等方式发布并及时更新。 5.4 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信息,应当通过新闻媒体、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 大厅网站、部门网站、政务大厅简报以及政务大厅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等方式发布。 5.5 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分工、窗口单位设置及对外办公电话等信息,应通过政务应当通过政 府网站、政务大厅网站、部门网站以及政务大厅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等方式以及宣传资料等形式发布。 5.6 对于“不予受理”和“补正”的政务服务事项,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场向申请人发布。 5.7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公开决定的,期限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 期限恢复计算。中止或恢复期限,及时通知权利人。 3 DB22/T 1893—2013 6 申请发布信息的方式 6.1 申请人按相关规定申请公开政务大厅服务信息的,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 政务大厅管理机构或服务窗口应当场记录。 6.2 申请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b) 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c) 申请时间。 6.3 政务大厅管理机构或服务窗口在接到申请书时即时送达受理回执,并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制作决定书送达权利人: a) 义务人决定公开的,应当在公开书中载明公开的时间、场所、方式和应当支付的费用; b) 决定部分公开或不公开的,应当向权利人说明不公开的原因,并提供依据。 6.4 政务信息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经政务大厅领导或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 以暂缓公开。 6.5 监督投诉电话、咨询服务电话等信息,应通过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大厅网站、部门网站以及 政务大厅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114 服务热线、政务大厅服务热线等方式发布。 6.6 政务服务事项办结后,同步通过政务大厅相关电子政务系统安全信息交换第一时间在本级政务大 厅网站、手机短信、114 服务热线发布。 7 信息发布程序 7.1 政务大厅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政务服务信息,应按照《省政府新闻发布程序》进行。 7.2 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需要在公开媒体、网络或以政府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发布的,应经政务大厅 审核批准后发布。 7.3 政务大厅公开发布的政务服务信息应编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进行电子存档。 8 监督和改进 8.1 各级政务大厅对各窗口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是否依法履行公开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和跟踪。 8.2 政务大厅可通过设立投诉电、开展顾客满意测评和设立公众网站在线评议系统等方式,了解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的问题所在,改进政务服务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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