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9.020 CCS B 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959—2023 代替GB/T18959—2003 木材保管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wood protection in storage 2023-03-17发布 2023-10-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8959—2023 前言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8959—2003《木材保管规程》,与GB/T18959—200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 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b) 删除了木材保管方法(见2003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木材保管程序(见第4章); (P 更改了原木物理保管(见第6章,2003年版的第5章); e) f) 更改了锯材物理保管(见第7章,2003年版的第6章); g) 更改了木材化学保管(见第8章,2003年版的第7章); h)增加了证实方法(见第9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木材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林科木业有限公司、山东京博木基材料有限 公司、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有限公司、奥一家居(湖州)有限公司、江山市佰 美家居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黑龙江省林 草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毕克新、王海刚、陈頔、李刚、毛磊、周志芳、宋喜梅、闫超、刘赛思、孟庆峰、 张雪松、郑拓宇、赵思淼、赵立志、李晨琦、何金存、陈桂丹、王齐、孙立人、潘晓玲、白雪、张晔、崔晓磊、 苏芸、高丹丹、邓金梅、王春明、崔立东、曹泽铭、许杰、汪志明、叶交友、吴忠其、周峰、张庆鹏。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3年首次发布为GB/T18959—2003; 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GB/T 18959—2023 木材保管规程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木材保管程序,规定了总体要求、原木物理保管、锯材物理保管和木材化学保管,描述 了过程记录、证明文件和测量等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木材生产、加工、使用及流通领域中的木材保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4019木材防腐术语 GB/T15035木材干燥术语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22280 防腐木材生产规范 GB/T29399木材防虫(蚁)技术规范 GB/T29406.17 木材防腐工厂安全规范第1部分:工厂设计 GB/T 29406.2 木材防腐工厂安全规范第2部分:操作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LY/T 1069 锯材气干工艺规程 LY/T 1371 原木归楞 3 术语和定义 GB/T14019、GB/T1503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木材保管 wood protection in storage 木材在贮存过程中,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对其进行保护和管理。 3.2 物理保管 physical storage 在不改变木材化学组分和性能的前提下,防止真菌、虫卵孵化生长、木材开裂及其他影响品质因子 的发生和发展的保管方法。 3.3 化学保管 chemical storage 采用喷、涂、浸注等方法使木材保护剂与木材组分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不同保护功效的保管方法。 1 GB/T18959—2023 3.4 木材保管场地siteforwood storage 木材的加工、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用于长期或临时贮存木材的场地。 4木材保管程序 木材进人木材保管场地后,应根据木材树种、含水率、形状及尺寸等情况,确定适宜的保管方法并归 成楞垛或材堆,保管过程由专人监管并负责组织形成过程记录文件,定期检查并记录被保管木材是否发 生开裂、腐朽、霉变等影响其品质的情况以及采取了何种具体保管方法,被保管的木材转出保管场地视 为保管过程结束。 5总体要求 水,同时具有防雨、防火、防洪等基础设施,保管场地的地面应干燥清洁,宜在地面铺设防潮隔离材料。 5.2木材保管场地应有利于防火,预留安全通道和消防通道,防火规划与设计应符合GB50016和 GB50354的规定。 5.3保管的木材应符合相关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5.4合理规划木材的堆放方式,应选择有利于木材水分散发或木材水分保持的堆楞结构。 5.5木材保管的各类污染收集、处理和排放应符合GB3095、GB3838、GB8978和GB16297的规定。 保管),保持木材固有的优良性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木材损失,防止腐朽、虫害、开裂、变质降等,延长木材 使用期限。 5.7在木材保管期间,应定期检查并记录木材的质量,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对不适宜继续贮存的木 材,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6原木物理保管 6.1干存法 6.1.1操作方法 6.1.1.1J 原木需要长期贮存时宜采用干存法。 6.1.1.2将原木归成通风良好的楞垛。 6.1.1.3需剥皮干存的原木,应剥去树皮木栓层,保留韧皮,原木的两端留出10cm~15cm剥去粗皮的 环状树皮圈。 6.1.1.4为防止原木腐朽和开裂,宜对材身上有损伤部位和树节涂刷防腐剂;对易开裂的原木,宜在原 木两端涂刷防腐剂和保湿涂料。 6.1.1.5为防止日晒和雨淋,宜在楞垛顶部做好遮盖。遮盖可用永久性凉棚、板棚,也可用临时性的板 材、板皮、归楞原木或其他防雨材料作棚盖,较轻的临时性棚盖应采取固定措施,棚盖伸出楞垛两侧 50cm,并且与原木之间应留出通风空隙。 6.1.2归楞 6.1.2.1楞垛的结构分为层楞、疏隔楞、普通楞、方格楞和人字形大小头交叉楞。楞堆的安全坡度、楞间 距离等按LY/T1371的规定执行,楞高小于或等于2m,应采取固定措施防止滚楞,保证人身安全。 2 GB/T18959—2023 6.1.2.2层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1。 图1层楞 6.1.2.3疏隔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2。 图2疏隔楞 6.1.2.4普通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3。 C 图 3 普通楞 6.1.2.5方格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4。 a) 方格密楞 b) 有空隙的方格楞 图4方格楞 GB/T18959—2023 6.1.2.6 人字形大小头交叉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5。 图5人字形大小头交叉楞 6.2湿存法 6.2.1操作方法 6.2.1.1新采伐或新出河的原木应立即归楞 6.2.1.2实行喷水浇淋,第一次喷淋时,应使最低层原木被水浸湿,每次喷淋10min15min,每天喷淋 5次~8次,连雨时可停止喷淋。 6.2.1.3在原木端头涂保湿涂料,防止水分蒸发。 6.2.2归楞 6.2.2.1楞垛的结构分为实楞和平捆楞。楞堆的安全坡度、楞间距离等按LY/T1371的规定执行,楞 高小于或等于2m,应采取固定措施防止滚楞,保证人身安全。 6.2.2.2实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6。 a) 完全实楞 丫丫 人人人 b)垫木实楞 c)分层实楞 图6实楞 6.2.2.3平捆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7。 4 GB/T18959—2023 图7平捆楞 6.3水存法 6.3.1操作方法 6.3.1.1# 楞垛或木排应在人工调控的水池中保存。 6.3.1.2用不去皮的低等原木压在保管的原木上面,使原木沉人水中,完全沉人水中的原木带皮或去皮 均可。 6.3.1.3 水面以上原木的保管,应紧密堆垛并浇水,应按湿存法进行保管。 6.3.2归楞 6.3.2.1 楞垛的结构分为混合楞和多层木排楞。 6.3.2.2 混合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8。 图8混合楞 6.3.2.3 多层木排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9。 图9多层木排楞 6.4特种木材保管 造船材、航空用材、高端家具装修材、刨切单板、旋切单板等所用的原木,宜采用湿存法或水存法。 5
GB-T 18959-2023 木材保管规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SC 于 2023-05-01 06:49:1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