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20 B 09 宝 DB6103 鸡 市 地 方 标 准 DB 6103/T 04—2019 农村人居环境 重点达标村要求 Rural Human Inhabitation Environment Requirements of reaching standards village 2019 - 09 - 29 发布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10 - 10 实施 发 布 DB6103/T 04—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农业农村局、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积勤、张继太、杨建辉、姜烛、李馨、张玲。 本标准由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917-3811752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钛谷路9号 邮编:721000 I DB6103/T 04—2019 农村人居环境 重点达标村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点达标村(以下简称“村庄”)的规划、防灾与减灾、村容村貌、垃圾治理、污水 治理、厕所与粪污治理、基本生活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重点达标村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及监督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点达标村 reaching standards village 基础生活设施齐备,公共服务齐全,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厕所改造率高,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效果 显著的村庄。 4 村庄规划 编制了村庄治理规划,包括治理项目名称、内容、主体、职责、时序等。 5 防灾与减灾 完成了农村危房改造,有基本防灾减灾设施和措施。 6 村容村貌 6.1 6.1.1 村庄面貌 环境卫生 6.1.1.1 6.1.1.2 房前屋后、庭院内外干净整洁、无垃圾。 道路路面及两侧无积存垃圾、杂草杂物等。 1 DB6103/T 04—2019 6.1.1.3 指示牌、标志无破损,墙面以及栏杆、果皮箱、电线杆、路灯杆等公共设施无乱涂乱画和小 广告。 6.1.1.4 绿化地无烟头、果皮纸屑等废弃杂物。 6.1.1.5 村内无发黑发臭水体,河、湖、沟塘等无堆放和漂浮垃圾;河塘沟渠无淤泥堆积、无杂草、 垃圾堵塞,水系畅通。 6.1.1.6 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不得出现养殖粪污。 6.1.2 公共空间 6.1.2.1 村庄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无残垣断壁、无破败建筑构筑物及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柴草堆、 建筑材料等应堆放有序、码放整齐。 6.1.2.2 农用机械和生产工具存放不得影响交通和人员通行。 6.1.2.3 村庄应设置文化墙、公告栏等,及时清除影响村庄风貌、与环境不协调的墙体广告、违规牌 匾、废旧广告牌等。 6.1.2.4 店面招牌、广告、宣传栏等应大小适宜。 6.1.2.5 应配备必要的与村落整体风貌相协调的标识标牌。 6.1.2.6 合理设置变电设施,及时更换废旧电线杆,梳理电力电信线路。 6.1.3 畜禽养殖粪污处理 6.1.3.1 6.1.3.2 6.1.3.3 6.2 畜禽养殖粪污应及时清理,做到村庄庭院无明显臭味。 畜禽养殖粪污应无害化处理。 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应关闭或搬迁。 村庄道路 6.2.1 进村主干道全部硬化,村内道路硬化率逐步提高。 6.2.2 打通断头路,完善村内路网,拓宽局部狭窄路段。 6.2.3 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等级和宽度,要求如下: ——进村道路、村内主干道路宽度不小于 4 米,现有道路不满足会车要求的,应设置错车道; ——旅游型村庄道路宽度应满足旅游车辆的通行; ——采用自然散排雨水的,村庄外部道路路缘标高宜高于相邻两侧农田菜地,村庄内部道路路缘标 高不宜高于相邻两侧农房门口路面标高; ——采用集中排雨水的,村庄内部道路应设置有盖板的边沟或集水井等排水设施。 6.2.4 路面材质宜选用地方天然材料,体现村庄风貌,要求如下: ——主要道路:沥青、水泥、块石、混凝土砖等; ——次要道路:石材类、预制混凝土方砖类、无机结合料等; ——宅间路、户户通:天然材料,如卵石、石板等。 6.3 绿化 6.3.1 保护村庄自然生态应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包含但不限于: a) 应保护乡村原生林草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等自然生境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 b) 应重点保护古村落、古建筑、名人古迹等历史遗迹原貌; c) 应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珍贵树种。 6.3.2 村庄绿化。应达到以下要求: 2 DB6103/T 04—2019 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对街道、巷道、学校等村庄公共用地,应按照适地适树原则,统一规 划,做到树端行直,整齐划一; b) 可开展环村林、护路林、护河林、风景林、游憩林、康养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 固沙林、农田(牧场)林网等绿化,构建布局合理、人文丰富、景观多样的乡村绿道,同时兼 顾核桃、板栗等经济林建设; c) 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 35%。 6.3.3 街道绿化。对街道进行绿化,做到四季有景、三季有花,街道绿化率达到 90%以上。 6.3.4 庭院绿化。以农户庭院为单位,结合农户意愿,以乡土树种为主,体现地方特色,有条件的农 户可以发展乔、灌、草、花、藤多层次绿化。 6.3.5 路渠绿化。对乡村道路、渠道、河流两岸进行绿化。树种选用根系深、主干高、冠幅窄的乡土 用材树种,搭配常绿、灌木等树种,做到乔灌结合、针阔结合。 6.3.6 隙地绿化。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开展隙地绿化,有条件的村庄建设供村 民休闲娱乐的小微绿化公园、公共绿地,绿化率达到 90%。 a) 7 垃圾治理 7.1 根据村庄分布、转运距离、经济条件等因素,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等农村 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模式。 7.2 农户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 7.3 村庄应至少设置 1~3 个垃圾集中收集点,收集点位置应固定。 7.4 村庄应配备足够的收集、转运车辆。根据季节和实际垃圾量安排垃圾清运,夏天一周不少于 2 次, 冬天一周不少于 1 次。 7.5 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理,禁止直接焚烧和露天堆放。 7.6 对工业固体废物“上山下乡”,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7.7 无“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现象。 8 污水治理 8.1.1 8.1.2 8.1.3 9 村庄应铺设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应一体部署、协同落实。 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泼洒,不得直接排入街道、沟渠坑塘。 厕所与粪污治理 9.1 户厕、学校厕所、公共厕所改造后,卫生厕所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占比逐年提升,农村户用卫生厕 所普及率达到 85%以上,厕所粪污全部实现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9.2 厕所类型选择要求如下: a) 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有条件区域,推广完整上下水道水冲式厕所; b) 在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地区,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等厕所,并为后续污水处理留出 空间; c) 在农户居住分散的偏远山区等地区,做到贮粪池不渗不漏、粪便不暴露,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其 他类型卫生厕所。 9.3 农村学校厕所应达到卫生厕所水平,满足 GB 19379 的要求。 3 DB6103/T 04—2019 9.4 9.5 9.6 9.7 9.8 旅游型村庄宜建设旅游公厕。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卫生厕所应达到无害化要求。 新建住房应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厕所宜进院入室。 户厕设计、施工过程应充分考虑节水、冬季防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问题。 厕所卫生应符合下列要求: ——合理配置垃圾篓,垃圾、粪污不溢出; ——厕屋内清洁卫生,地面无污水、无垃圾; ——便器应保持无粪迹、杂物,厕所内无臭味、无蝇蛆。 9.9 粪污治理采取“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模式,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 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粪污处理管网覆盖不到的地区,村里根据实际需要配套户用抽液设备、 粪污收集运输车和粪污集中处理设施。 10 基本生活设施 10.1 供水及饮水 10.1.1 10.1.2 10.1.3 饮用水源地应有保护措施。 供水到户,保障率达到 95%以上。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10.2 生活用能 10.2.1 10.2.2 10.2.3 10.2.4 动力用电村组全覆盖。 有条件的村庄可推行“煤改气”、“煤改电”。 控制煤炭、秸秆、柴草等非清洁能源使用量,逐步降低使用比重。 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提高农村清洁用能比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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