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3.080.30;35.240.60 Q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766—2019 代替GB/T26766—2011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 Intelligent terminal for urban bus and trolleybus 2019-12-01实施 2019-05-1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6766—2019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5 -般要求 功能要求 6 7 性能要求, 11 8 试验方法 检验 22 10 安装 23 11标志标签、产品合格证和包装· 23 附录A(资料性附录)车载智能终端及扩展设备配置 25 附录B(资料性附录)对外接口 28 附录C(资料性附录) 视频通道及监控区域编号 33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安装 34 GB/T26766—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26766—2011《城市公共交通调度车载信息终端》。与GB/T26766—2011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 修改了车载智能终端定义(见3.1,2011年版的3.1); 删除了调度中心系统术语及定义(见2011年版的3.2); 增加了扩展设备和主存储器的术语及定义(见3.2和3.3); 一增加了缩略语(见第4章); 一增加了车载智能终端系统及系统构成示意图(见5.1.1); 一增加了车载智能终端的功能要求(见5.1.2); 一增加了扩展设备配置要求(见5.1.3); 修改了车载智能终端的结构和外观要求(见5.2,2011年版的4.1.2); 增加了车载智能终端的接口要求(见表1和表2); 增加了车载智能终端的其他要求(见5.4.2); 修改了车载智能终端的自检功能和要求(见6.1.1,2011年版的4.4.1); 一增加了车载智能终端管理、信息采集、人机交互、监听和语音通话5项功能(见6.1.2.6.1.5~ 6.1.8); 修改了车载智能终端的定位功能要求(见6.1.3,2011年版的4.4.2); 修改了车载智能终端的通信功能要求(见6.1.4,2011年版的4.4.3); 增加了车载智能终端的运营监控功能要求(见6.2); 一增加了车载智能终端的运营调度功能要求(见6.3); 一 增加了车载智能终端的报站及乘客信息服务功能要求(见6.4); 一增加了数据管理功能及信号优先申请功能要求(见6.5和6.6); 一增加了工作性能要求(见7.1); 修改了电压波动范围(见7.2.1,2011年版的4.3.1); 修改了电磁兼容性和环境适应性等性能要求(见7.3和7.4,2011年版的4.5~4.7); 增加了车载智能终端管理、信息采集、人机交互、监听、语音通话、警示报警、远程巡检、调度信 息接收、运营线路切换、运营区域检测、信息发布和数据管理的功能测试方法(见8.4.2、8.4.5~ 8.4.11、8.4.13、8.4.14、8.4.17和8.4.19); 增加了工作性能试验方法(见8.5); 修改了电源电压适应性、耐电源极性反接性能和耐电源电压性能方法(见8.6.1~8.6.3,2011 年版的5.4); 一增加了低压保护和断电保护性能测试方法(见8.6.4和8.6.5); 修改了电磁兼容性试验方法(见8.7,2011年版的5.6和5.7); 修改了气候环境试验参数(见表5,2011年版的5.8.1); 修改了恒温恒湿试验方法(见8.8.1.6.2011年版的5.8.7); 修改了机械环境试验项目参数(见表6,2011年版的5.9.1); GB/T26766—2019 增加了冲击试验要求(见8.8.2.3); 删除了碰撞试验要求(见2011年版的5.9.3); 修改了防护性试验、可靠性试验要求(见8.8.3和8.8.4,2011年版的5.10和5.11); 一 修改了检验项目(见表7,2011年版的表4); 删除了检验顺序、组批规则与抽样检验方案、判定规则与复验规则(见2011年版6.3.1~ 6.3.3); 增加了安装要求(见第10章和附录D); 修改了标志、标签和产品合格证及包装,删除了运输和贮存(见第11章,2011年版的第7章); 删除了产品不合格判据(2011年版的附录A); 增加了车载智能终端及扩展设备配置(见附录A); 一增加了对外接口的相关资料(见附录B); 增加了车载智能终端各视频通道监控区域定义参照表(见附录C) 本标准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明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中关村中交国 通智能交通产业联盟,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北京四通智能 交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博康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欧科佳(上海)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标 准技术研究院、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安徽富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蓝泰源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公共交 通有限责任公司、现代城市交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山西省城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西宁市交通运 输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方栋、刘冬梅、刘振顶、李斌、孙继业、陈智宏、宋向辉、衣倩、沈鸿飞、郭建国、 王建民、徐忠于、刘志凯、丁丽媛、张晓亮、桑丽、汪林、王晶、王文静、乔国梁、肖晖、敬明,王海鹏、周方明、 舒林、董红军、李松刚、李俊卫、詹特伦、黄海平、曾碧静、巩丽媛、家瑞、杨劲松、李健、沈涛、潘勇、程龙、 刘杰军、许新昆、张建苍、张云。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6766—2011。 GB/T267662019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安装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城市公共汽电车上安装的车载智能终端的设计、生产、检验与使用。车载 视频监控终端、车载调度终端以及其他营运车辆的智能终端在相同技术条件下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2423.3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2423.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 GB/T19951一2005道路车辆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试验方法 GB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T21437.2—2008 道路车辆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第2部分:沿电源线的电瞬态 传导 GB/T22484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 GB/T32852.1城市客运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 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QC/T420汽车用熔断器 QC/T29106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YDC079# 移动用户终端无线局域网技术指标和测试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3285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车载智能终端 intelligentterminal 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的调度业务,同时具有定位、远程通信、车辆数据采集、自动报站、音视频存储 等功能,并能够与车载扩展设备实现通信的设备 3.2 扩展设备 peripheralequipment 车载智能终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连接的外围设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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