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10 F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911—2021 代替GB/T15911—1995 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方法 Monitoring and testing method for energy saving of industrial electroheat devices 2021-04-30发布 2021-1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5911—202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5911—1995《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方法》。与GB/T15911—1995相比,除 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微波类型的电加热设备(见第1章,1995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工业电热设备额定温度的温度范围(见第1章,1995年版的第1章); 一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5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空炉损失比”的术语和定义(见3.1): 4.6,5.2); 一增加了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项目合格指标(见第6章,1995年版的第5章); 删除了空载升温时间指标(见1995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空炉损失比指标(见6.2.1)。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山东天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山东省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清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捷科 技(唐山)股份有限公司、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天利热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灏益深海管 道装备有限公司、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可视化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山东大学、国家电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干燥设备分会、上海市能效中 心、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跃进、李振清、刘韧、柴本银、孙荣峰、李俊英、郭学文、郑两斌、戚顺银、 沙宏磊、李明科、李光元、张洪武、尹凤交、赵春生、王寿权、王婧、张永武、高书燕、李选友、邓全亮、鲍威、 秦宏波、郑云生、刘伟、张小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911—1995。 1 GB/T 15911—2021 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方法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8kW,额定工作温度小于或等于1500℃的工业用电烘烤炉 (箱)、电干燥炉(窑、室、箱)及微波类型的电热设备的节能监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金属冶炼、铸造、热处理等行业和机械成型加工系统中及真空电热设备的节能 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222用电设备电能平衡通则 GB/T10066.1一2019电热和电磁处理装置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部分 GB/T10066.4一2004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 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30839.4工业电热装置能耗分等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 3术语和定义 GB/T8222和GB/T30839.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炉损失比 ratioofno-loadpowerlosstoratedpower 电热设备空炉损失(P。)与额定功率(P,)的比值 4节能监测方法 4.1监测项目 节能监测的项目应包含电能利用效率、空炉损失比和表面温升。 4.2 2监测周期 监测周期应符合GB/T15316的规定,定期监测周期为1年~3年,不定期监测时间间隔可根据被 监测对象的用能特点确定 4.3 3监测要求 4.3.1电热设备 1 GB/T15911—2021 造等技术档案齐全,监控仪表配备符合GB17167的要求 4.3.2监测仪表 监测所用的仪表应完好,在检定/校准周期内,其允许误差或测量准确度符合GB/T10066.1一2019 的有关规定。 4.3.3测试条件 测试条件应符合GB/T10066.1—2019中4.3~4.5的规定。 4.3.4节能监测 按照GB/T15316的规定,节能监测应在生产正常、设备运行工况稳定条件下进行·测试工况应与 实际生产工况相适应。 4.3.5监测时间 连续生产的电热设备应在热工况达到正常工作状态时开始监测,监测时间应不少于3h;间歇生产 的电热设备监测时间应不少于3个生产周期。 4.4天 升温时间的测定 4.4.1升温时间的测定应符合GB/T10066.4一2004的有关规定 4.4.2对连续生产的电热设备(如链条式、隧道式等),可不进行温升时间的测定。 4.5 表面温升的测定 4.5.1电热设备外表面温度测量点应分别在炉门外表,保温层外壳(侧壁和顶盖)任选3~5点,但不应 在距炉口(产品出人口、加热元件和热电偶引出孔、排气孔等)和穿透内衬的紧固件周围120mm范围 之内。 SG 4.5.2环境温度的测量应符合GB/T10066.1—2019中5.8的规定。 4.5.3表面温升的测量应符合GB/T10066.4—2004中6.17的规定。 4.63 空炉损失的测定 空炉损失及额定功率的测量应分别按GB/T10066.4一2004中6.11和6.8的规定进行。 5节能监测计算 5.1月 电能利用率的计算 电能利用率应按式(1)计算: n=WG ...(1) 式中: n——电能利用率; WG—供给电能,单位为千瓦时(kW·h); Wy——有效电能,单位为千瓦时(kW·h)。 有效电能应按式(2)计算: 2 GB/T15911—2021 Wy=(m2c2(t2-t,)+(m1-m2)[c,(t2-t,)+r])×2.78×10-4 ....(2) 式中: m1 产品加工前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2 产品加工后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ti 产品加工前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2 产品加热的最高工作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C2 产品在t2一t1时的平均比热容,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摄氏度[kJ/(kg·℃)]; C1 产品中挥(蒸)发物在ti一t2时的平均比热容,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摄氏度[kJ/ (kg · ℃)]; r 产品中挥(蒸)发物在发生相变时的潜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C1sc2r 常数,查有关手册可得。 5.2空炉损失比的计算 空炉损失比按式(3)计算: Po X100% R (3) P. 式中: R 一空炉损失比; P。-空炉损失,单位为千瓦(kW); P. 额定功率,单位为千瓦(kW)。 6节能监测合格指标 6.1 电能利用率 电能利用率应在表1合格值范围以内。 表1各类工业用电设备额定工况下的电能利用率 类型 箱式炉 井式炉 微波加热炉 间歇炉 ≥60 ≥60 ≥65 电能利用率/% ≥45 6.2空炉损失及电热设备表面温升 6.2.1空炉损失及空炉损失比指标 空炉损失适用于同品种和同规格电热设备间的能耗比较,在各系列产品的标准中做出规定。当不 适合采用空炉损失作考核指标时,应采用空炉损失比。不同系列产品的空炉损失比应符合表2的规定。 部分炉型确有必要时,其空炉损失比可进一步细分,但其指标上限不应超出表2的规定。 3 GB/T 15911—2021 表 2 各系列电热设备空炉损失比 系列名称 额定功率/kW 空炉损失比/% ≤75 ≤23 箱式炉 >75 ≤22 《75 ≤23 井式炉 >75 ≤22 ≥65 ≤25 ≥75 ≤24 间歇炉 ≥90 ≤22 ≥30 ≤36 连续式炉 ≥60 ≤34 6.2.2 电热设备表面温升 对于在额定温度下工作的电热设备,表面温升应在表3合格值范围以内。 对于不在额定温度下工作,工作功率大于等于额定功率80%的电加热设备,应按式(4)进行修正, 根据表3确定是否合格。如果电热设备工作功率小于额定功率的80%,则不作节能监测评价。 △t2=△t1/[(t2—20)/(t:—20) ......(4) 式中: Ati 测得的表面温升,单位为摄氏度(℃); At2 修正后的表面温升,单位为摄氏度(℃); t2 测量时的工作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3 电热设备的额定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表3电热设备表面温升合格值 表面温升/℃ 炉型 额定温度/℃ 炉壳 350 ≤36 650 <40 950 ≤45 间歇式 1200 ≤50 1350 ≤60 1 500 650 ≤40 连续式 096 ≤45 注:额定温度超出表列温度范围的电热设备,应在其能耗分等标准中另行规定 4 GB/T15911—2021 节能监测结果评价 7.1 第6章中规定的电热设备监测合格指标是监测合格的最低标准。监测单位应依此做出合格或不 合格的评价 7.2 2全部监测指标同时合格方可视为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合格”。 7.3 3对节能监测不合格者,监测单位应在监测报告中做出分析评价和改进建议。监测报告样式参见 附录A。 5
GB/T 15911-2021 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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