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7.060 C 6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5115.6—2010/IS010472-6:1997 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整烫机和粘合机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industrial laundry machinery- Part 6:Ironing and fusing machine (ISO 10472-6:1997,IDT) 2010-09-02发布 201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5115.6—2010/ISO10472-6:1997 目 次 前言 II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危险 4. 1 总则 4. 2 机械危险 4. 3 电气危险 4. 4 热危险 4.5 噪声危险 4. 6 粘合机释放的有害烟气造成的危险 4.7 机器设计中由于忽视了人类工效学原理而导致的危险 4.8 能源供给或控制系统故障导致上模头的合模或下模头的意外运动 5对第4章所列危险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5. 1 总则 5.2 机械危险 5.3 电气危险 5.4 热危险 5.5 噪声危险 5. 6 粘合机释放的有害烟气造成的危险 5.7 机器设计中由于忽视了人类工效学原理而引起的危险 5.8能源供给或控制系统故障 6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的验证· 有关机器使用的信息 7. 1 指导手册 7. 2 警示标志 GB25115.6—2010/ISO10472-6:1997 前言 本部分的第5章、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GB25115《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洗衣机和洗脱机; 一第3部分:隧道式洗涤机组和相关机械; 一第4部分:烘干机; 一第5部分:熨平机、送料机和折叠机; 第6部分:整烫机和粘合机。 本部分为GB25115的第6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10472-6:1997《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整烫机和粘合机》(英文 版)。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ISO10472的本部分”修改为“GB25115的本部分”; 按照汉语习惯对一些编排格式进行了修改; 删除了国际标准中的前言和引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按GB/T1.1一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 要求进行了编写;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服装洗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黄岩服装机械厂、上海佳田制造有限公司、深圳中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仙法、刘守伦、陈光华。 II GB25115.6—2010/IS010472-6:1997 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整烫机和粘合机 1范围 GB25115的本部分与第1部分给出了在服装和洗涤机械行业中使用的整烫机和粘合机的重要危 险,主要规定了如下内容: 夹压式整烫机; ——柜式整烫机; 一抽拉式整烫机; 一旋转式和其他有多种下模头的整烫机。 本部分引用了GB/T15706.1和GB/T15706.2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并根据工业洗涤机械的要求作 了补充,以指导设计者对危险作出危险性评价(见EN1050)以及如何选择措施以达到所要求的安全 级别。 本部分不适用于辅助装备,如蒸汽锅炉、蒸汽阀、供应管路系统、通风系统、送料和卸料系统、以及向 空气中的排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2511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2005,IDT) GB/T15706.1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GB/T15706.1- 2007,ISO12100-1:2003,IDT) GB/T15706.2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GB/T15706.2—2007, ISO 12100-2:2003,IDT) GB16754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GB16754—2008,ISO13850:2006,IDT) GB/T16855.1-2008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ISO13849-1: 2006,IDT) ISO13850-1紧急停止装置 ISO13852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ISO14119:1998机械安全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 EN574机械安全双柄控制设备功能状况设计原则 EN626-1机械安全减少机械产生的危险物质对健康造成的危害第1部分:机械制造原则和 规范 EN95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设计和安装的一般要求 EN1050机械安全危害评估原则 1 GB25115.6—2010/IS010472-6:1997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25115的本部分。 3. 1 整烫机ironingmachine 在两个部件之间,对织物进行压烫,使其平整或成型的机器;至少有一个部件被加热,另外,如有需 要时,可配备蒸气设备。 3.2 粘合机fusingmachine 在两个部件之间,对物料进行加压,使其平整成型,并至少有一个部件被加热到能粘合温度的机器。 3.3 承压模头pressure-bearingmouldform 由一层或多层织物包覆的整烫机部件,在其上面物料可以按需要进行摆放、定位和成型 注:承压模头可以被加热,并配备喷蒸汽装置,和/或吸风装置,和/或吹风装置。 3. 4 施压模头pressure-generatingmouldform 通过与承压模头相互作用产生所需压力的整烫机的部件。 注:通常承压模头被加热,并且可以配备喷蒸汽装置和/或吸风装置。用于水洗物料的整烫机施压模头具有光滑的 金属熨烫表面;用于干燥物料的施压模头表面包有一层或多层织物。 3.5 夹压式整烫机pressingtypeironingmachine 施压模头相对于静止的下承压模头做弧线运动或弧线与直线复合运动的整烫机。 3.6 柜式整烫机 Lcabinet ironing machine 水平移动的两个或多个垂直施压模头对运动到其间的垂直承压模头上的服装进行压烫的整烫机。 注:柜式整烫机可能有一个或多个水平移动的垂直承压模头,因而整个设备需要两个或更多的人员协调作业。 3.7 抽拉式整烫机pull-lushironingmachine 平放的承压模头水平直线运动到施压模头下面,施压模头(或承压模头)做垂直直线运动,对模头 (或施压模头)进行压烫的整烫机。 3.8 旋转式整烫机 Lrotary ironing machine 可旋转的承压模头,运动到不同位置上进行上料、下料、压烫的整烫机。 3.9 上行式整烫机uploadtypeironingmachine 由施压模头和承压模头组成,通过机械或气动方式抬升承压模头进行物料压烫定型的整烫机。 3.10 多种下模头整烫机 multi down mouldform ironing machine 与旋转式整烫机相似,承压模头做直线运动的整烫机。 4危险 4.1总则 对大多数工业洗涤机械的共有危险性见GB25115.1,针对整烫机和粘合机的特殊危险见本部分 2 GB25115.6—2010/ISO10472-6:1997 4.2~4.8的规定。 4.2机械危险 4.2.1所有整烫机和粘合机上模头、下模头的合模和加压: 挤压,撞击; 柜式、旋转式、抽拉式和多种下模头整烫机和粘合机下模头的移动和摆动:剪切、挤压、撞击。 4.2.2所有整烫机和粘合机上模头或下模头的执行机构:挤压和剪切。 4.2.3夹压式整烫机和粘合机上模头的下落:撞击和挤压。 4.3电气危险 见GB25115.1—2010中4.2的规定。 4.4热危险 4.4.1整烫机和粘合机包覆和未包覆的热表面:烫伤。 4.4.2夹压式整烫机和粘合机影响操作者的喷射蒸气:烫伤。 4.4.3夹压式整烫机和粘合机影响操作者的热辐射和热传导:烫伤和灼伤。 4.5噪声危险 柜式整烫机排放压缩空气的噪声会产生危险,见GB25115.1一2010中4.4的规定, 4.6粘合机释放的有害烟气造成的危险 中毒。 4.7机器设计中由于忽视了人类工效学原理而导致的危险 4.7.1由以下原因造成不合适的姿势和用力不当: 整烫机和粘合机下模头的高度和位置; 自动柜式整烫机和粘合机装料下模头的高度和位置。 4.7.2局部照明不足。 4.8能源供给或控制系统故障导致上模头的合模或下模头的意外运动 供给气源达不到要求或失灵; 一控制系统失灵; SAC 一 机械故障或失控。 5对第4章所列危险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5.1总则 设计者需要考虑GB25115.1中规定的通用安全要求和/或措施,以及由本部分中规定的特殊危险 和/或措施。 5.2机械危险 5.2.1所有整烫机和粘合机上模头和下模头的合模和加压 a)夹压式整烫机:上模头应安装一个防止挤压而又不影响机器有效运行(见GB25115.1一2010 中的5.1.2)的触发保护装置(如防护框架)。 示例: 触发装置应: 一安装在上模头的周围或仅当上模后面有固定的防护装置时,安装在前面和侧面; 一离上模头下檐的最小高度为60mm; 一与下模头的最大水平间隙为75mm; 一具有刚性结构和轻的动作压力; 一当接触到它时,在发生挤压前,可以产生反向运动; 只有操作启动控制装置,才能重新运行。 b)上模头包履织物的夹压式整烫机:至少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安全,即上模头应由手控或脚控的 3 GB25115.6—2010/IS010472-6:1997 止-动控制系统在较小的力(≤300N)作用下降低到手指无法插入危险区域的高度上。只有当 上模头降至间隙小于6mm的安全位置上,可以通过符合EN574要求的I型双手控制系统 才能释放全部压力。也可以通过其他型控制系统达到以上目的。 注:手动操作的夹压式整烫机和粘合机,无需上述措施。 c)柜式整烫机:应提供防护和/或安全装置,以避免上模头和下模头、以及移动的下模头和固定件 之间发生危险(见GB25115.1—2010中的5.1.2)。 示例: 与限位装置(如延伸到开口两侧全部高度范围的限位板)相联的固定防护装置,应通过小于6mm水平运动来 操作。此外,应提供宽度至少为500mm,长度至少等于下模头行程的压敏垫或压敏地板(见EN1760-1),这 两个安全装置应在发生夹住之前,停止下模头的运动并使上模头返回;只有通过类型ⅡI的双手控制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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