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080.01 A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566.3—2020 代替GB/T15566.3—200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Public information guidance systems- Setting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Part 3: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 2020-10-01实施 2020-03-3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5566.3—2020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导向系统的构成 4.1 子导向系统 4.2 导向要素 5总体原则和要求 6 设置要求 6.1 站前广场旅客导向系统 6.2 站房旅客导向系统 6.3 站台旅客导向系统 6.4 停车场旅客导向系统 导向系统间的协调 7.1 与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协调 7.2 与应急导向系统的协调 8评测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旅客列车车厢内的标志设置 参考文献 GB/T15566.3—2020 前言 GB/T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一第2部分:民用机场; 一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一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第5部分:购物场所; 一第6部分:医疗场所; 第7部分:运动场所; -第8部分:宾馆饭店; 第9部分:公园景点; 一第10部分:街区; 第11部分:机动车停车场; ... 第20部分:城市区域。 本部分为GB/T15566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5566.3一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 站》,与GB/T15566.3—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由具体列出术语改为引用GB/T13317(见第3章,2007年版的第3章); 将铁路旅客车站导向系统由三个子导向系统修改为四个子导向系统(见4.1,2007年版的 4.1); 将站前广场导向系统的范围扩展到连接通道,考虑了无站前广场车站的导向情形(见6.1.4); 增加了有关导向系统评测的技术要求(见第8章)。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 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永权、白殿一、陈滋顶、郑铎、邹传瑜、朱殿萍、张亮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566.3—2007。 GB/T15566.3—2020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1范围 GB/T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铁路旅客车站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简称车站导向系统)的构成、设置 原则和设置要求,以及车站导向系统与其他导向系统间的协调要求和车站导向系统的评测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铁路旅客车站内以静态标志为主构成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13317铁路旅客运输词汇 GB/T15565图形符号术语 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15566.1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1部分:机动车停车场 GB/T205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GB/T30240(所有部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GB/T3101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基于无障碍需求的设计与设置原则 GB/T38654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规划设计指南 GB/T38604.2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评价要求第2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3 术语和定义 GB/T15565和GB/T133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导向系统的构成 SAC 4.1子导向系统 根据旅客的活动路线和活动区域,车站导向系统可划分为以下相互关联的子导向系统: 站前广场旅客导向系统; 一站房旅客导向系统; 一站台旅客导向系统; 一停车场旅客导向系统。 4.2导向要素 车站导向系统可由以下一种或多种导向要素组成: 1 GB/T15566.3—2020 一位置标志; 导向标志; 一信息索引标志; 一平面示意图; 街区导向图; 一便携印刷品。 5总体原则和要求 5.1车站导向系统在规划设计时宜符合GB/T38654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车站导向系统的设置应符 合GB/T15566.1中规定的原则和要求。车站导向系统中导向要素的设计应符合GB/T20501的要求。 宜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还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种类的文字。英文翻译宜符合GB/T30240的相关 要求。 5.3民族自治区域内的铁路旅客车站宜按照民族自治区域内的相关法规要求使用中文和当地通用的 民族文字。 5.4车站导向系统应提供的导向信息包括直接服务于旅客候车和乘降的导向信息以及其他服务场所 或服务设备设施的导向信息。 注:铁路旅客车站内常见的其他服务场所或服务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小件寄存处、问讯处、医疗点、卫生间(含 无障碍卫生间)、洗室、饮水处、报警点、公用电话、自动取款机、货币兑换处、商店、餐厅、娱乐设备设施、停车 场等。 5.5车站导向系统应充分考虑无障碍导向信息的提供,无障碍导向要素的设计和设置应符合 GB/T31015的相关要求 5.6车站导向系统的设置应与相邻的长途汽车站、公共交通站点等其他市内公共交通设施的旅客导向 系统相互衔接和协调。 注:本部分中的公共交通站点包括公共电车、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轻轨等市内公共交通的站点 5.7与铁路旅客车站相连接的道路需要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时,道路交通标志及其设置应符合GB5768 的相关要求。 较大的导向信息宜采用动态显示的方式提供。 5.9在满足旅客导向需求的前提下宜在铁路旅客车站中适量设置导向要素。过量设置导向要素易导 致导向信息的协调性和连续性产生混乱,从而降低导向系统的总体效能。 6设置要求 6.1站前广场旅客导向系统 6.1.1设置范围 站前广场旅客导向系统是引导来站旅客办理旅行手续和引导离站旅客进人市区或换乘其他交通方 式等各种活动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其设置范围包括站前广场、站房平台及建筑内部连通铁路旅客车 路旅客车站相接的市政道路或过街天桥等设施。 2 GB/T15566.3—2020 6.1.2站前广场 6.1.2.1在与站前广场邻近的公共交通站点附近,宜为行人设置铁路旅客车站导向标志,如图1所示。 如果公共交通站点距离铁路旅客车站较远或需要经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则宜连续设置铁路旅客车站 导向标志。 XX站 Xx Railway Station 图1铁路旅客车站导向标志示意 6.1.2.2在与站前广场邻近的主要路口处宜为机动车辆设置铁路旅客车站的导向标志。 6.1.2.3铁路旅客车站附近停车场的行人出口处宜设置铁路旅客车站的导向标志。 6.1.2.4在站前广场进站客流较集中的位置,宜设置进站口、售票厅、行包房和出站口等场所的导向标 志;在条件允许时可设置铁路旅客车站的总平面示意图。 6.1.2.5当进站口、售票厅、行包房、出站口等位置标志不能满足站前广场上旅客的导向需要时,应在站 前广场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导向标志。 6.1.2.6在站前广场邻近出站口的适当位置,应设置停车场、行包房及站前广场范围内的公共交通站点 等设备设施的导向标志。 6.1.2.7在站前广场邻近出站口的适当位置,应设置站前广场范围内公共电、汽车的运行线路图 6.1.2.8在站前广场邻近候车室、售票厅、行包房、出站口等场所出口的适当位置,应设置站前广场范围 内的公共交通站点、停车场等设备设施的导向标志。 6.1.2.10 站前广场范围内的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桥的人口处应设置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桥的相应位置 标志。 6.1.2.11 在站前广场离站旅客较集中的位置附近宜设置车站周边公共设施位置分布信息的街区导 向图。 的导向标志,并宜在导向标志上标注距离目的地的大致距离,如图2所示, 标志上标注大致的距离 50m 图2人行天桥导向标志示意 3 GB/T15566.3—2020 6.1.3站房平台 6.1.3.1 站房平台上宜设置联络站房不同功能区域的导向要素。 6.1.3.2 站房平台上以行人为对象的导向要素以导向标志为主,导向标志的设置方向宜垂直于站房外 墙。站房平台上导向信息的设置宜考虑以下方面: a) 进站口的外侧宜设置售票厅、行包房等场所的导向标志; b) 售票厅的外侧宜设置进站口、候车室、行包房等场所的导向标志; c) 行包房的外侧宜设置进站口、候车室、售票厅等场所的导向标志; d) 出站口外侧宜设置进站口、候车室、售票厅、行包房等场所的导向标志; 对于多层站房平台,宜在适当位置提供楼梯、扶梯或无障碍电梯的导向标志。 6.1.3.3 站房平台充许机动车停靠时,站房平台上应设置以机动车为对象的道路交通标志。 6.1.4连接通道 SAC 连接通道内旅客导向系统的设置宜考虑以下方面: a) 提供站前广场的导向信息,并在连接通道内的适当位置设置车站平面示意图和街区导向图; b) 为站内换乘其他车次列车的旅客提供候车室及便捷换乘导向信息,为从停车场出来的旅客提 供售票处、进站口、行包房等导向信息; c) 为出站旅客提供换乘其他交通方式的导向信息,如长途汽车、公共汽车、地铁、机场巴士、出租 车站、停车场等导向信息; d) 为接站人员提供铁路旅客车站的出站口导向信息 注:连接通道指能够连接站前广场并供行人穿行的社会通道。 6.2 2站房旅客导向系统 6.2.1设置范围 站房旅客导向系统是在站房内为方便旅客购票、候车、检票等活动所设置的导向系统,其设置范围 包括从不同功能站房的入口到站房内的旅客可活动的全部区域 6.2.2通则 6.2.2.1铁路旅客车站的站房正面应设置明显的站名标志。 数字进行编号。 6.2.2.3站房人口外侧应设置表示该处站房功能的位置标志,例如进站口、候车室、售票厅、出站口、行 包房等。在站房内出口一侧应设置出口的位置标志(见图3)。 6.2.2.4站房内位于旅客流线上的公共设施,如电梯、楼梯等,如果不在旅客的视线范围内则宜设置相 应的导向标志。 出口 Exit 图3出口位置标志示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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