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10 c 8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7956.32014 消防车 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 Fire fighting vehicles-Part 3:Foam fire fighting vehicle 2014-09-03发布 201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7956.3—2014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5 试验方法 6检验规则 1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8 GB 7956.3—2014 前言 GB/956的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和7.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7956《消防车》分为以下部分: 一一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一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 本部分为GB7956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琳、万明、王志辉、蒋旭东、田永祥、傅建桥、殷伟德、邹宗华。 1 GB7956.3—2014 消防车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 1范围 GB7956的本部分规定了泡沫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泡沫消防车。 本部分不适用于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和高倍泡沫消防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 GB4351.1一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6245—2006消防泵 GB7956.1一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6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6245和GB795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 了GB7956.1一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泡沫消防车foamfirefightingvehicle 主要装备车用消防泵、水罐、泡沫液罐和水-泡沫液混合设备的消防车。 [GB7956.1—2014,定义3.1.3] 3.2 泡沫比例混合器 foamproportioner 通过负压或正压供给泡沫液,使泡沫液和水按一定比例混合的装置。 3.3 车用泡沫系统 foamsystem 将泡沫液、水与空气充分混合产生泡沫实施灭火的系统,由安装在消防车上的泡沫比例混合器、泡 沫产生或喷射装置、专用组件(如泡沫液罐、泡沫液泵)及管路等组成。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泡沫消防车(以下简称“泡沫车”)除应符合GB7956.1一2014的通用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 的要求。 1 GB7956.3—2014 4.2整车要求 4.2.1一般要求 4.2.1.1 燃油箱容量应满足泡沫车行驶100km后在消防车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下连续工作2h。 4.2.1.2 2主操作面板区域离地1.2m以上不应有大于65mm的出水口。 4.2.1.3 泡沫车应有手控发动机转速控制器,控制器操作机构便于操作,并能保持稳定的发动机转速, 操作人员在消防泵操作处应能看清所有压力显示装置、消防泵转速表以及其他指示器 4.2.1.4泡沫车各自动控制机构应有手动应急措施 4.2.1.5 5操作面板上消防泵出口和进口压力表联接处应提供测试用连接管,接口规格为M10×1.5mm 的外螺纹,螺纹长度不小于15mm,接口位置应便于外接压力表的安装,并标注标识。 4.2.2操作说明和标识 4.2.2.1操作说明和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 消防泵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数值及操作说明; 选用泡沫的类别(适用时)及混合比; 一消防泵出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 消防泵进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 消防泵转速显示及累计工作时间显示; 水罐和泡沫液罐的液位显示; —发动机水温显示; 发动机机油温度显示; 一 仪表板照明灯和开关; 紧急停止按钮; 冲洗标识和开关位置; 一面板上仪表及开关的用途说明牌。 4.2.2.2 泡沫比例混合系统的控制调节应安装在操作仪表板处,便于人员操作。 4.2.2.3 操作面板上应有水、泡沫管路系统简图及基本操作说明。 4.2.2.4 在水罐注水口处应设有“水罐注水口”字样的标牌,标牌应永久性固定。 4.2.2.5 在泡沫罐加液口处或邻近位置应设有“泡沫罐注液口”字样的标牌。在明显位置处应注明可 使用的泡沫液类型,并用红色字体注明“不要将不同类型、不同企业的泡沫液混装”的警告性文字。标牌 应永久性固定。 4.3底盘改制要求 4.3.1 泡沫车的底盘改制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5.4的要求。 4.3.2当罐体直接安装在底盘上时,应保证罐体与底盘弹性联接且不与底盘直接接触。 4.4 消防水力系统要求 4.4.1 消防泵 4.4.1.1 选用的车用消防泵(以下简称“消防泵”)应符合GB62452006的相关规定 4.4.1.2 消防泵放余水装置应操作方便,并应直接将余水排出车外。 4.4.1.3 消防泵与发动机功率匹配应: 消防泵额定工况的轴功率与发动机额定功率之比:汽油机不应大于55%;柴油机不应大 于60%; SAG 2 GB7956.3—2014 一取力器的增速比不大于1.5。 4.4.2消防管路 4.4.2.1一般要求 4.4.2.1.1所有消防管路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或采取防腐蚀措施。 4.4.2.1.2管路布置应便于消防泵及传动机构的维护和保养。 规定的G05深绿色,泡沫罐与泡沫液泵或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输液管路应为GB/T3181规定的Y08深 黄色,消防泵出水管路应为GB/T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 4.4.2.2消防泵进水管路 力和流量的要求。 4.4.2.2.2额定流量不小于100L/s的泡沫车进水管路应设置阀门。 4.4.2.2.3进水管路应保证45s内能够放尽进水管路内的余水。 4.4.2.2.4消防泵的每个进水口和吸水管之间应安装抗腐蚀滤网,滤网的过流面积不应降低消防泵的 额定压力和流量。滤网上的孔不应通过: 对于额定流量不大于30L/s的消防泵,为大于或等于8mm的颗粒; 一对于额定流量大于30L/s的消防泵,为大于或等于13mm的颗粒。 4.4.2.2.5进水管路在0.8MPa静水压下不应出现管路漏水、冒汗,密封件渗漏等现象;在1.2MPa静 水压下不应破裂,不应产生影响正常使用的永久变形。 4.4.2.2.6泡沫车应配置吸水管,每车携带的吸水管长度不应小于8m。 4.4.2.3消防泵出水管路 4.4.2.3.2出水管路最低处应保证45s内能够放尽出水管路内的余水,放余水应便于操作。 4.4.2.3.3出水口中心离地高度大于1.2m时,出水口应向下倾斜,且离操作踏板上平面的高度应不大 于 1.2 m。 4.4.2.3.5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1倍。试验 后,管路及各连接处不应出现渗漏。 4.4.2.3.6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5倍。试验 后,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和结构破坏。 装置)。非手动启闭的出水阀按正常操作方法可开启和关闭。当出水管路中没有压力时,手动启闭的出 水阀开启和关闭力不应大于50N。 4.4.2.3.8出水阀应有指示启闭方向的指示标牌,在出水阀操作位置可见处应有“缓慢打开出水阀”的 警示标牌,出水阀结构上应保证从开启至最大开度的时间应大于5S。 4.4.2.4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 4.4.2.4.1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上应设置阀门且操作方便,泡沫车额定流量大于60L/s时不应采 用手动开启。 3 GB 7956.3—2014 4.4.2.4.3输水管路进口应设置滤网,并应满足泡沫车额定工况要求。 4.4.2.4.4额定流量不大于100L/s的泡沫车,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应能保证抽取罐容量90%以 上的水,额定流量大于100L/s的泡沫车,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应能保证抽取罐容量85%以上 的水。 4.4.2.5泡沫罐至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输液管路 4.4.2.5.1泡沫罐至泡沫液泵或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输液管路应能抽取罐容量95%以上的泡沫液。 4.4.2.5.2泡沫罐输液管路通径应满足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最大流量要求,并在大气压力为101kPa下, 承受85kPa真空度5min,不应有渗漏和肉眼可见的变形。泡沫液输液管路进口应装有滤网。 4.4.3水罐和泡沫液罐 4.4.3.1罐体要求 4.4.3.1.1泡沫车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2m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土2%;容积小于12m²且不小于 1m²时,每减少1m,其误差绝对值增加0.1%;容积小于1m²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10%。 4.4.3.1.2罐体和阀门应采用防腐材料或经过防腐处理。 4.4.3.1.3罐容积超过2m,罐内应设防荡板,罐容积超过3m,罐内应设纵向防荡板,防荡板隔出的 单腔容积不应大于2m²。 4.4.3.1.4容积大于1m²的罐顶部应设置可供人员进出的人孔及人孔盖,人孔直径不小于0.4m。水 罐人孔盖在罐内压力超过0.1MPa时可自动卸压。 4.4.3.1.5水罐和泡沫液罐最低处应设置排污孔,排出的淤物不应接触车身或底盘零部件。 4.4.3.1.6水罐和泡沫液罐应设置液位或液量的指示装置。 4.4.3.1.7水罐和泡沫液罐应能承受0.1MPa的静水压力。经0.1MPa静水压强度试验,罐体两侧面 不应出现明显残余变形,相连接的管道、阀门均不许有渗漏。 4.4.3.1.8泡沫液罐应设置呼吸口,呼吸口应保证正常输送泡沫液。 4.4.3.2注液装置 4.4.3.2.1消防泵至水罐的注水管路应设置阀门,阀门应方便操作。注水管路通径不应小于65mm,管 路中不应有积水。 4.4.3.2.2从车辆外部向水罐注水的管路通径不应小于65mm,管路应保证罐内水不会倒流,管路中不 应有积水。注水口应加防护盖。 4.4.3.2.3泡沫液泵至泡沫液罐间的注液管路应设置不锈钢阀门,阀门应便于操作。注液管路应采用 壁厚不小于1.5mm的不锈钢管,通径不小于40mm。 4.4.3.2.4泡沫罐注液口应有保护盖。 4.4.3.3溢水装置 应在水罐内设置通大气的溢水管路,溢水管路直径不小于水罐与消防泵间输水管路直径的30%。 溢水管路应高出罐顶。 4.4.4车用泡沫系统 4.4.4.1车用泡沫系统一般要求 4.4.4.1.1泡沫炮或泡沫/水两用炮、泡沫液泵和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过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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