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120;25.040.40;17.040.30 G 9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154—2010 电容法液相微量水分仪 Capacitive liquid moisture detector 2010-09-26发布 201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5154—2010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专用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文秀、裴玲丽、买嘉。 1 GB/T 25154—2010 电容法液相微量水分仪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容法液相微量水分仪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三氧化二铝电容为传感器的液相微量水分仪(以下简称水分仪)。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9329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3基本参数 3.1基本参数 3.1.1测量范围:不大于1000mg/L。 3.1.2输出信号:4mA~20mA或DC1V~5V。 3.2工作条件 水分仪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2 电源电压:AC220V±22V,50Hz±1Hz; b) 环境温度:-10℃~50℃; c) 环境湿度:相对湿度不大于90%; d) 大气压力:0.086MPa~0.106MPa; e) 安装现场不应有强电磁场干扰和剧烈振动; 被测介质为液体,溶液中不应有对铝、黄金或不锈钢起反应的物质,液体应为中性。 4要求 4.1外观要求 水分仪的外观应达到下列要求: a) 外观整洁,不得有损伤和锈痕; b) 表面涂层色泽均匀,不得有起皮、起泡等缺陷; c) 所有紧固件应紧固良好,不得松动; d)外壳上的铭牌应光洁完整,明显清晰 4.2准确度 水分仪的准确度为:土5%FS、士10%FS两种。 4.3稳定性 水分仪的稳定性误差应不大于表1中的规定。 1 GB/T25154—2010 表 1 准确度 ±5%FS ±10%FS 稳定性误差 ±2.5%FS ±5%FS 4.4重复性 水分仪的重复性误差应不大于表2中的规定。 表 2 准确度 ±5%FS ±10%FS 重复性误差 ±2.5%FS ±5%FS 4.5响应时间 水分仪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60s。 4.6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 水分仪在环境温度为一10℃~50℃范围内变化时,其稳定性误差应不大于表1中的规定。 4.7环境湿度变化的影响 水分仪在环境湿度为45%~90%的范围内变化时,其稳定性误差应不大于表1中的规定。 4.8nc电源电压变化的影响 水分仪在通电运行时,电源电压在AC220V土22V范围内变化时,其稳定性误差应不大于表1中 的规定。 4.9绝缘电阻 电源端子,输端子、输出端子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2 4.10绝缘强度 电源接线端子对机壳之间分别施加1500V,50Hz电压,输人端子、输出端子与外壳之间分别施加 500V50Hz电压的绝缘强度耐压试验,不得出现击穿或飞弧。 4.11振动 水分仪在振幅土0.1mm、频率20Hz下的振动试验的过程中,其误差应符合4.2的要求,并且不得 有机械损坏。 4.12抗外界电磁场干扰能力 水分仪在试验条件下,通电运行30min后,在工作空间分别施加400A/m的交、直流外磁场干扰 源,其误差应符合4.2的要求。 4.13运输、运输贮存 水分仪运输、运输贮存应符合JB/T9329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及设备 试验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a)电源电压:AC220V±22V.50Hz土1Hz; b) 环境温度:-10℃~50℃; 环境湿度:相对湿度不大于90%; c) d)周围环境无振动现象,外界无电磁场干扰。 5.2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包括500V兆欧表、调压器、电压表、电流表、交流耐压器、电干扰模拟试验装置、振动试验 台、恒温恒湿箱等。其试验用的标准仪器的系统误差应小于被测仪表的三分之一。 2 GB/T25154—2010 5.3外观检查 目测仪器外观,应符合4.1的要求。 5.4准确度 用准确度高于士2%FS的水分仪做为标准表,与被测仪表做对比检测,在量程范围内测试以下3个 测试点,其准确度应符合4.2的要求: a)量程的25%; b)量程的50%; c)量程的75%。 5.5稳定性试验 水分仪的传感器密封在试验溶液中保持不变,连续运行24h,其误差应符合4.3的要求。 5.6重复性试验 水分仪在试验条件下,通电运行30min后,其他操作条件不变,传感器在同一试验溶液中拿出、放 入3次(间隔时间小于60s),其误差应符合4.4的要求。 5.7响应时间试验 水分仪在试验条件下,通电运行30min后,将暴露在空气中的传感器迅速放人含水量小于5mg/L 的试验溶液中并开始计时,到指示终值的63%时停止计时,其响应时间应符合4.5的要求。 5.8环境温度影响试验 水分仪在试验条件下,通电运行30min后,放入恒温箱中,使温度从室温降至一10℃,保持2h,再 升至50℃保持2h,升(降)温率为10℃/h,其误差应符合4.6的要求。 5.9环境湿度变化的影响试验 水分仪在试验条件下,通电运行30min后,放人恒湿箱中,使湿度从45%变化到90%,其误差应符 合4.7的要求。 5.10电源电压变化试验 水分仪在试验条件下,通电运行30min后,分别调整电源电压为AC198V、220V、242V,其误差 应符合4.8的要求。 5.11绝缘电阻试验 水分仪在非工作状态下,使电源开关处于接通状态,并将接地端拆除,用500V兆欧表测试,各接线 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4.9的要求。 5.12绝缘强度试验 水分仪在非工作状态下,使电源开关处于接通状态,并将接地端拆除,各接线端子对机壳之间分别 施加4.10要求的电压,历时1min,应符合4.10的要求。 5.13振动试验 水分仪在试验条件下,通电运行30min后,把整机固定在振动台上,按照4.11的要求振动2h,应 符合4.11的要求。 SAG 5.14抗外界电磁场干扰能力试验 水分仪在试验条件下,通电运行30min后,在工作空间分别施加交流,直流电磁场干扰30min,应 符合4.12的要求。 5.15运输试验 运输试验按照JB/T9329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水分仪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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