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3.080.20 T 4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887—2008 代替GB/T16887—1997 卧铺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sleeper bus construction 2008-02-03发布 2008-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6887—2008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T16887—1997《卧铺客车技术条件》的修订。 本标准与GB/T16887—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不 标准的名称调整为《卧铺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b) 重新界定了标准的范围(见第1章)。 c) 修改了引用标准(见第2章)。 d) 对下列5个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改:安全脚(见3.1,1997版3.9)、安全脚高(见3.8,1997 版3.12)、铺间高(见3.6,1997版3.6)、上铺高(见3.7,1997版3.7)、卧铺纵向间距(见3.5, 1997版3.3)。 e) 删除了下列5个术语和定义:卧铺靠背角(1997版3.8)、G点(1997版3.4)、护栏(1997版 3.10)、R点(1997版3.5)、护栏高(1997版3.11)。 f) 增加了下列术语和定义:R"点(见3.2),GB7258—2004、GB13094—2007、GB/T15089中 的术语。 g)第4章“要求”中变化如下: 防火措施方面增加灭火器安装位置的规定和对发动机舱、燃油箱、燃油供给系统、电气设备与 导线、蓄电池、材料的防火要求(见4.2,1997版4.3.13和4.4.3.2); 把1997版的侧窗改为"侧窗洞”(见4.3,1997版4.3.3); 修订了卧铺宽度尺寸(见4.4.1.1,1997版4.4.1); 一 一修订了卧铺布置(见4.4.1.3,1997版4.4.2),增加了下层铺面高度要求(见4.4.1.3); —修订了侧窗处乘员防护方面(见4.4.2,1997版4.4.5.3); 一增加卧铺客车应设急救用药物箱的规定(见4.4.3); 增加了车厢内应设杀菌除臭味装置的要求(见4.4.4); 一增加了引道和通道的测量装置和测量过程,增加了通道表面防滑和通道坡度等的要求(见 4.4.5.1~4.4.5.3,1997版4.3.4~4.3.5); 修订了应急窗的尺寸、增加了通过性测量模型和测量方法规定(见4.4.5.4.1和4.4.6.2, 1997版4.3.2); 修订了安全顶窗的规定(见4.4.5.4.2和4.4.6.2,1997版4.3.2); 一增加了应急窗、撤离舱口、伸缩式踏步、标志、乘客门、动力控制乘客门、自动控制乘客门、应急 门、踏步、驾驶员与车组人员舱的联络、冷热饮机和烹调设备、内舱门、车内照明、乘客门扶手和 把手、乘员保护、地板上的活动盖板、视觉娱乐装置的规定(见4.4.6.3和4.5),增加了测量状 态的规定(见4.6); 删除了1997版中下列内容:后悬(4.1.1)、轮距(4.1.2)、燃油箱容量(4.1.3)、动力性(4.1.4)、 横向加速度作用下的侧倾角及转向特性(4.1.5.2)、平顺性(4.1.6)、外观质量(4.1.7)、发动机 和底盘(4.2.1~4.2.5)、密封性(4.3.6)、加油加水等位置(4.3.9)、暖风与冷气装置(4.3.11)、 卫生间设置(4.3.12)、驾驶区尺寸(4.3.14)、仪表台照明及仪表板材料(4.3.15)、驾驶员常用 装置的位置(4.3.16)、车内照明装置的要求(4.3.17)、卧铺客车的视野要求(4.3.18)、对地板 的要求(4.3.19)、对卧铺材料的环境适应性要求(4.4.3.1)、可调式卧铺垫长度(4.4.1a)、卧 铺靠背角调节范围(4.4.1c)、卧铺舒适性(4.4.4)、卧铺和调节器的要求(4.4.5.2)、卧铺扶梯 (4.4.5.6)、卧铺外观质量(4.4.6)、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4.5)、试验方法(5)、检验规则(6)、标 1 GB/T168872008 志运输贮存(7)。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 限公司、亚星-奔驰有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金桦林科贸有限公司、西安西沃客车有 限公司、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慧慈、马春新、陈银亮、王云耀、陈庆娣、张锋、王华、王涛、戴文娟、万成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6887一1997。 Ⅱ GB/T16887—2008 卧铺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卧铺客车结构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卧铺客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3094—200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15089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3术语和定义 GB7258、GB13094一2007和GB/T15089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及表1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标准。 表1术语和定义 条款号 术语 英文对应词 定 义 置于卧铺垫前端,用于限制乘客乘卧时 3. 1 安全脚 end safety unit 见图1 前的装置 以安全脚面和卧铺垫上表面纵向中线 3. 2 R"点 R"point 线的交点为圆心,半径为900 mm的圆 见图1 弧与卧铺垫上表面纵向中心线的交点 从卧铺安全脚面到卧铺垫另一端之间 3. 3 卧铺长度 sleeper length 的卧铺垫上表面纵向中心线的长度(头 枕处取直线段) 在卧铺上表面的纵向中心线上距离R 3. 4 卧铺宽 sleeper width 点前后各100mm范围内测得的卧铺框 架宽度的最小值 3.5 卧铺纵向间距 distance between sleepers 前后相邻卧铺的相同位置点之间的距离 distance between lower and 双层卧铺中,下层卧铺的R"点垂直向上 3.6 铺间高 见图1中Hi upper sleeper 至障碍物的距离 双层卧铺中,上层卧铺的R"点垂直向上 3. 7 上铺高 upper sleeper height 见图1中H2 至障碍物的距离 安全脚面与卧铺垫上表面纵向中心线 3. 8 安全脚高 height of end safety unit 见图1中H3 的交点,至安全脚瞪垂直面上缘的距离 GB/T 16887—2008 单位为毫米 卧纵向间距(参考) RS0! 铺垫工表面 安全脚 纵向中心线 图1示意图 4要求 4.1 侧倾稳定性和车顶设置 卧铺客车的侧倾稳定性应符合GB7258的规定。卧铺客车不应装设车外顶行李架。 4.2防火措施 客舱内应至少安装3个灭火器.前、后部至少各安装1个灭火器.前部灭火器应靠近驾驶员座椅 灭火器安装位置应易见或清晰标识,在紧急情况下应易于取用。 发动机舱、燃油箱、燃油供给系统、电气设备与导线、蓄电池、材料应分别符合GB13094一2007中 4.4.1~4.4.5及4.4.7的相应规定。 4.3侧窗 若卧铺分为上下两层时,则侧窗洞口应分为上下两层。 4.4车内布置 4.4.1卧铺 4.4.1.1卧铺尺寸 卧铺长度应不小于1800mm,卧铺宽应不小于450mm。R"至安全脚暨面之间的铺面,允许局部宽 度小于450mm,但不小于350mm。 4.4.1.2卧铺的结构 卧铺的支承立柱、框架及安全脚应牢固可靠,上层卧铺的扶梯或踏脚、卧铺防护装置等表面宜采 用软化包覆措施。卧铺的外表面和内部不应存在任何危及乘客安全的尖锐突出物。框架和底板的外缘 应具有外径为不小于5mm的圆角,并设置下列安全装置: 每张卧铺的前端应设安全脚,顶部不封闭的安全脚瞪,高度应不小于170mm;顶部封闭的 安全脚,垂直面和顶面采用圆弧过渡时,和垂直面相交(或相切)的圆弧最低点的高度(H3) 不小于170mm,和顶面相交(或相切)的过渡圆弧最高点的高度应不小于250m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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